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公積金壹般用來買房。很多人因為急著用錢,就想出了公積金的主意。妳要知道不同地區提取方法不同。比如有的城市不允許提取公積金。這裏是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申請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1住房公積金提取分為兩種:壹種是部分提取,壹種是註銷提取。
部分提取
壹個。購買住房提取需要提供的材料。
購買自住住房,需要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壹年內的購房合同、壹年內的首付款賬單或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和契稅繳款書。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購房支出,已辦理房產證的,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契稅繳款書顯示的房產價值。
兩個。建造、翻新和提取住房材料。
建造、裝修自住住房提取需要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壹年內房產證(房產證)、土地證、規劃許可證、預算報告。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預算報告中顯示的實際建築和裝修費用。
三個。提取自住住房進行大修需提供的材料。
提取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身份證、銀行卡、房產證(房產證)、規劃許可證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報告。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預算報告中顯示的大修支出實際金額。
四個。償還購房貸款及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職工償還本地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證,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或其他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卡、購房合同、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貸款銀行或住房公積金蓋章的近期還款明細(需提供貸款余額)。提款金額不得超過還款明細中顯示的貸款余額。
五個。租房提取需要提供的材料。
租房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銀行卡、房管部門出具的家庭無房證明(註:住房公積金與房管部門實現信息聯網後,可在線查詢職工房產信息,職工無需提供無房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本。
租賃住房每年可提取壹次,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核定的租賃住房最高提取金額(城鎮家庭年提取金額不超過9600元;各縣家庭年提取金額不超過7200元)。
申請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2。
(1)基礎材料
誠然,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上交的材料,根據提取人的情況而有所不同。但是,眾所周知,就像去銀行辦理任何手續都需要基本的身份證明壹樣,無論妳的情況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最基本的材料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是自己撤回,需要撤回人的相關證件提供證明。
1,我提取
住房公積金所有人本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職的話,可以要求單位出具公積金提取申請,並加蓋公章簽字。
2、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公積金所有人的直系親屬代為領取,他們需要:
(1)公積金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收集直系親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關系證明。
如果需要證明自己與受方的關系,可以使用結婚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3.本單位相關人員負責收集。
部分單位可自行為在職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要求: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單位規定的其他文件。
4.委托他人辦理
這不僅需要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還需要本人簽名的公證書原件。
(2)不同情況下的不同材料
1,住房消費。
(1)購買或大修房屋。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此證明的,還可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復印件、購房發票及其復印件,可以聯系房產中介取得。改造住房至少需要區縣壹級的額外改造批準文件。
(2)建設自住住房。至少提供區、縣級土地使用證或其他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還房貸。應正常還款壹年以上,提供住房貸款合同、借據、住房貸款還款憑證及復印件。時間為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之日起三個月內。此外,上述所有證明與提取日期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壹年。
2.離開這個城市。
(1)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需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2)戶口遷出本市,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和戶籍遷移證明,並提供復印件。
(3)出境定居。剛離職的,提供公司的支取證明並蓋章,攜帶本人證件、身份證、護照、簽證、簽證翻譯件、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
3.因某事退休或辭職。
(1)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等相關證明文件。
(2)因事離職,完全喪失勞動力,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下崗失業(男45周歲以上且含45周歲,女40周歲以上且含40周歲)超過12個月的,需出示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及復印件,相關部門出具證明,具體情況。如果本人死亡,由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繼承,需要請有關部門及時出具繼承證明和本人死亡證明,並攜帶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提取公積金業務。
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3.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材料。
壹是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不需要提供《提取申請書》。已辦理住房公積金龍卡的非集中封存戶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無需單位出具《提取申請書》,直接持相關資料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辦理。
撤回住房消費。使用住房貸款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自有住房,並償還貸款本息。
壹.政策規定
職工使用住房貸款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自有產權住房,且具有所購住房所在城市戶籍或在所購住房所在城市工作的,職工及其配偶可按貸款合同約定在貸款到期當月(含當月)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總額不得超過已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二,提取數據
(壹)職工在辦理首次償還貸款本息提取、提取登記手續時,應提供以下身份證件和提取資料:
1,職工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
2.申請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證、配偶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結婚證或戶口本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系證明文件復印件兩份及復印件壹份;
3.產權證復印件;
4、契稅完稅證明及復印件;
5.單位出具的所購房屋所在城市戶籍證明或所購房屋所在城市職工工作證明復印件;
6.借款合同復印件;
7.貸款還款憑證或抵押付款憑證(借據)及復印件;
8.同意查詢本人信用信息的員工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復印件;
9.員工向他人借款的,還應提供以下證明文件:
(1)員工與其配偶共同借款的,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2)員工以未成年子女借款的,提供同壹戶口本或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或關系證明及公安部門、公證部門出具的復印件;
(3)職工向其他家庭成員借款的,還應提供其他職工簽署的與借款人的提款協議。
(二)員工每月提款登記後應提供以下資料:
1,職工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
2.申請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配偶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
3.貸款償還證明復印件。每張住房貸款還款證明只能提取壹次。
(三)職工可以委托他人辦理提取手續,集中保管戶的職工只能委托同壹戶籍的親屬或配偶辦理提取手續。應向機構提供以下信息以供提取:
1,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
2.職工本人簽署的住房公積金委托授權書復印件;
3、辦理集中封存戶職工代辦提取的,還應提供同壹戶口簿或夫妻關系證明及復印件。
三、辦理程序
1,員工持有住房公積金龍卡,且該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未集中封存,應
持住房公積金龍卡、身份證件及相關提取材料向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已被集中封存的,應當持住房公積金龍卡或儲蓄卡、身份證件及相關提取材料,直接向封存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未辦理住房公積金龍卡且住房公積金賬戶未集中封存的,應當持住房公積金儲蓄卡、身份證件及相關提取材料和單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向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管理部或分中心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退出的決定,並通知員工。
3.經審批同意支取的,員工應於當日持相關資料到受托銀行辦理支取手續。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龍卡銀行儲蓄賬戶或職工在中國建設銀行開立的其他儲蓄賬戶。
四、註意事項
1.職工有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債務且公積金貸款未逾期的,方可辦理提取業務。
2、《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有效期為十個自然日,不得塗改、汙損,單位應加蓋預留銀行印章;
3、《天津市住房公積金支取通知書》當日有效,職工支取時,代理人應簽字確認;
4.經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後,員工須於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取款手續。
5.提取人姓名、身份證號登記有誤的,先辦理個人信息變更登記,提供《天津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登記》壹式三份和職工身份證復印件;集中蓋章的《天津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由分中心、管理部發放;
6、各類提取文件復印件用A4紙復印;
7.已在管理部門開戶的非集中封存戶職工,可在全市各區縣管理部門辦理個人信息變更提取手續;集中封存戶的從業人員應當到集中封存管理部門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和提取手續;分中心工作人員到分中心辦理個人信息變更和提取手續;
8.提取人同時提取補充住房公積金和月住房補貼的,提取金額和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
9.還款憑證上不應有“住房公積金已提取”的印章;
10.職工同月多次還貸的,應同月多張還款憑證壹起提取住房消費第十三期。“使用住房貸款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購買自有住房,壹次性支付首付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自己提取公積金需要戶口本嗎?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請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退休證明;
4.居住國外:居留簽證證明;
5.從行政區域轉出:轉出順序和戶籍轉出證明;
6.私營企業單位出具的終止勞動關系文件和辭退證明;
7、拍賣房屋的購房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合同、貸款還款明細;
8.夫妻雙方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年收入證明;
9.公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月租證明或房產部門核實的房屋租賃合同;
10,原存款人死亡證明或銷戶手續=公證部門出具的公證證明;
11、提取人的書面報告和原存款人的意見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