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名無效;
2、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無效;
3、違反公序良俗無效;
4.法律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
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力。在實際民事活動中,通常會有其他證據予以證明。重要的民事活動壹般通過印章、公證等其他方式確認。在刑事或壹些民事活動中,經常會添加指紋來證明與簽名相同。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是指合同除壹般要件外,還須有特殊要件才能生效的條件。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部分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並不具有普遍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壹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