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至少需要三人:經辦人、單位負責人(項目主持人)或者授權委托人。原始票據上必須要有經辦人簽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不能簽字,隨報銷票據單獨提供),多張定額票據粘貼在票據粘貼單上的,經辦人註明張數並壹次性簽字;財務單據上必須要有單位負責人(項目主持人)或者授權委托人的簽字;自制勞務費發放表必須要有單位負責人(項目主持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簽字,委托人員要有單位負責人(項目主持人)的授權委托書。壹項費用需要幾個單位***同負擔,由報銷單位負責填制報銷憑單並辦理審簽手續。
二、根據相關規定,票據上需要簽章的有:
1、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使用的該銀行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2、銀行本票的出票人(即簽發本票的經辦行)在票據上的簽章,為經當地人民銀行批準使用且統壹刻制的該銀行本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3、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蓋章。個人在票據上的簽章,應為該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4、支票的出票人和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在票據上的簽章,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票據法》
第六條 非完全行為能力人蓋章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票據上簽章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其他簽章的效力。
第七條 票據簽章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