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越紅,粉絲越多,最難接近。妳想承認的,可能有成千上萬的人承認,所以大部分人都不在乎妳對他們說什麽。就像我喜歡壹個叫Y的演員,他看到她後馬上向她表白,對方只是冷冷的回答?哦?,沒有別的地方可循。想簽字。這也是很多粉絲最喜歡的事情之壹。當妳知道妳的偶像何時何地出現,請準備好照片、海報、光盤等。提前,然後到達目的地,讓名人現身,然後請他們簽名,這樣就變成了真正的親筆簽名照片、海報、CD、書籍等。,這也很有成就感。
合影這應該是最有技術含量和實質性的東西了。壹戰成名,不是快樂,就是被冷漠、孤獨、悲傷所排斥。畢竟要說服名人跟妳站在壹起,擺POSS讓妳拍照是很難的。很多人每天都想和他們合影,身邊的助理和保鏢也是。即使妳突破了物理墻,妳也要有理由說服他們和妳合影。所以不建議在公共場合與名人合影。如果妳成功拍照,別人就會蜂擁而至,給對方造成很多麻煩。有時候他們的拒絕其實是情有可原的。除非妳喜歡不太紅的二三線演員或歌手,他們相比壹線明星不會得到太多關註。在合適的時候,拍照不會給他們帶來太大的麻煩。
最後,無論我們喜歡哪個演員、歌手、作家或者其他角色,都應該建立在文明健康的基礎上,不應該偏激,不應該非理性。因為他們也是人,他們之所以有明星效應,只是因為他們被大眾所熟知和喜愛。偶像的定義應該是壹種由人傳播的信仰,賦予我們人生道路上的正能量,引導我們走向正確的價值觀。有時候,即使妳看不到他們,只要妳知道他們活得很好,不斷給我們帶來好的作品,好的理念,好的價值觀,妳就很樂意在屏幕上看到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