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私下簽訂的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沒用。壹個從事建築工程的承包人必須具備主體資質,即企業法人資質和建築業資質,才能成為建築工程的承包人,這顯然是不允許個人成為承包人的。
根據法律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三條第壹款的規定認定無效:
(壹)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業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
(二)無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施工的;
(三)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工程未招標或者招標無效的。
承包人應當依照民法第壹百五十三條第壹款和第七百九十壹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認定無效個人簽訂的工程合同無效。
依法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
承包人未取得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
所以個人不能簽工程合同,如果簽了,合同無效。
依法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內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