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要把維修基金從維修基金管理機構提出來,要全體業主簽名按手印,物業怎樣做對嗎?業主改不改簽名?
公***維修基金是國家規定業主辦理房產證時強制繳納的,就是說維修基金的主人是業主,既然這樣,業主當然有權合理使用。集中這項費用的初衷是業主購買的物業經過若幹年後,房屋或設備、設施會老化、毀損,為維修或更新這些必備的居住條件,需要壹定的花費,國家就強制規定業主辦理房產證時壹定繳納這筆“公***維修基金”。
公***維修基金是園區全體業主的,動用基金時有壹套嚴格的提取手續,業主如果同意動用則簽名按手印,認為不應當動用則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