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方:XXX,性別:X,身份證號:XX,電話號碼:XX。
委托事項:本人因自身原因(原因XXXXX)無法親自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特此委托XXX作為本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辦理領證相關事宜。
委托權限:
1,代提交相關材料。
2、填寫相關信息。
3.代表客戶簽署和接收證書,並將證書交付給客戶。
本人認可委托人在辦理過程中簽署的所有相關事宜,由此產生的壹切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均由委托人承擔。
委托期限:從XX時至XX時。
備註:本授權委托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名:委托人簽名:
委托日期:XX年X月XX日
擴展數據:
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委托事項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委托書就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是涉外民事授權委托書,需要經過公證機關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十五條民法通則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書面委托,也可以口頭委托。法律要求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委托代理的書面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托書不明的,委托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為訴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寄交或者委托的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