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因神似劉德華冒充代言牟取暴利,最後怎麽樣?

因神似劉德華冒充代言牟取暴利,最後怎麽樣?

還能怎麽樣?這是要客觀看待,模仿或者商家打擦邊球那是沒問題的,但如果真的是在“冒充”劉德華的話,劉德華不追究也就算了,如果追究的話,那麽冒充者和商家、甚至是播放廣告的電視臺都會受到牽連,其他罪不說,侵犯肖像權是肯定的。

但是明星身價高,壹些商戶想要有明星代言又不想肥水流往外人田,那該怎麽辦呢?所謂無商不奸,說的就是那些想要掙錢,又不舍得投資的商戶,膽子大的敢盜用明星肖像權,去做虛假的廣告,劉德華就是其中壹個受害者!

其實商家找“李鬼”代替李逵這種事情很正常啊,像早些年的趙本山、範冰冰等人,在全國各地都有很多長得像,模仿的像的人,在壹些娛樂節目中也經常能看到這類人。甚至還有些節目就是以模仿出名,這在中國的臺灣,中國大陸等電視臺的綜藝節目上也很常見,甚至是在體育的比賽、國外的脫口秀節目中也經常出現壹些模仿的環節,而且這些不是明星卻長著壹雙酷似明星的臉,自己因此而出名,這不是很正常麽?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

就拿長得酷似陳冠希的那位,因為長得實在是太像了, 私下裏有很多人都誤認為他是陳冠希的親戚,因此也帶給他壹些困擾,他處的幾個女朋友最終都以分手告吹,原因就是因為他長得像陳冠希。還有長得像羅誌祥的那位,雖然比羅誌祥黑了壹些,但他還被很多路人強拉著合影等等。還有那位長得像馬雲的小孩子,他因為長相酷似馬雲,也獲得很多關註,他還因此賺了很多的錢。

其實這種事情很正常,長相都是爹媽給的,既然能與明星酷似,借著明星的名氣把自己炒作成IP也沒什麽大不了的,能夠把自己蹭熱,只要不違法不違規,也不是不可以。但涉及到劉德華這起事件就不壹樣了, 這家公司可是直接使用劉德華的肖像和名字來宣傳自己的品牌,這可是沒有得到劉德華工作室許可的,那這就是涉及到違法的問題,人家肯定是要起訴這家公司的。

而這種還只是直接使用劉德華的肖像和簽名,有壹些過分的直接找酷似的人來代言,雖然他不是劉德華,但因為長相酷似,也會讓人聯想起劉德華,這勢必會增加產品的知名度和曝光度。而很多人爭議的點是,這種行為到底為不違法。就拿賀剛來說,他就長得酷似劉德華,因為這個長相,他也因此賺了很多錢,甚至有人稱其為小劉德華。

但要說到他代言品牌,我覺得與劉德華的關系不大,只要在廣告上沒有註明劉德華字樣和濫用他的簽名,只要使用他自己的簽名和自己的形象照,雖然會讓人聯想起劉德華,但這絕對不算是侵權行為。所以,哪怕他因為壹起兩起代言事件被牽連,但也還是有市場的,依然會有其他的品牌商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