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五條(書面合同的成立地點)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三十七條(合同書和合同的成立)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壹方在簽字或者蓋章前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認可的,合同成立。
擴展數據:
簽字蓋章註意事項:
1.如果需要簽署法律文書,最好同時按照通常的書寫方式完成簽名,而不是刻意用正楷等字體書寫。如果擔心簽名字體不清晰,可以打印或者用正楷書寫自己的名字後再正常簽名。
2.自然人簽字時,應簽法定姓名,並簽全名。法律不禁止當事人簽名時使用縮寫,也不禁止使用曾用名、藝名、筆名、別名、綽號或綽號,以及代他人簽名,但這些簽名方式在發生糾紛時可能會增加舉證難度。
3.盡量親自簽署重要的合同。當面簽字要註意簽名的對應關系。
百度百科-引用
百度百科-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