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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誌雲是做什麽的

陳誌雲

陳誌雲(英語:StephenC.W.Chan,1958年12月20日出生),綽號“誌雲大師”,為節目旁白時用藝名韋家晴。原香港TVB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早年任職政務主任壹職,1992年獲香港商業電臺聘用從事行政工作,兩年後轉任香港tvb,後升至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2012年2月底宣布離開tvb。2012年3月4日,香港商業電臺宣布,委任陳誌雲即時出任行政總裁。

2015年10月26日,陳誌雲被指串通助手叢培昆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撈”收取11.2萬港元報酬,兩人在2011年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不服提上訴。

中文名:陳誌雲

外文名:StephenC.W.Chan

別名:韋家晴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廣東省羅定市

出生日期:1958年12月20日

職業:企業家

畢業院校:香港大學

信仰:基督教

主要成就:原香港TVB業務總經理

代表作品:誌雲飯局

職務:香港商業電臺行政總裁

個人簡介

陳誌雲,祖籍廣東省羅定市。原任香港無線電視(TVB)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1990年代曾任香港政府電視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助理處長。離開政府後,陳誌雲加入香港商業電臺工作兩年,後加入無線電視擔任節目總監,現為該無線電視其中壹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另壹位則是鄭善強。

陳誌雲喜歡打煲呔(領結),曾主持香港電臺節目《男人之家》,為香港電臺電視節目《鏗鏘集》擔任旁白。現時他為部份無線電視節目旁白,如《向世界出發》,亦在無線收費電視生活臺主持節目《誌雲飯局》。他是素食者,但不是佛教徒。

然而,在香港於2006年開始興起輕便服裝上班的潮流下,現時陳誌雲在上班及出席壹些公開場合時,已比以往較少打煲呔。在壹些重要的場合上,大家仍可以看見他打煲呔的模樣。

工作經歷

陳誌雲年少時就讀於聖芳濟各小學、聖芳濟書院,曾為政務主任,在政府工作達十年。曾獲派駐英國,1990年代回港擔任香港影視及娛樂事務。

管理處助理處長之職。在職公務員時,由於不便以真實姓名參與傳媒工作,以藝名韋家晴兼職主持過電臺節目及為電視節目配音。離開政府後加入商業電臺工作兩年,再加入無線電視擔任節目總監,現為該無線電視其中壹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另壹位是鄭善強。

1994年任職“無線”節目部總監,1996年兼任外事部總監,2002年先升為助理總經理,2004再跳升至總經理之職,負責節目、制作等五個部門,極受器重。在“無線”收費電視主持《誌雲飯局》,又以“韋家晴”的藝名為《向世界出發》配音。

2010年7月,雷霆881商業壹臺首次打破世俗禁忌,邀請陳誌雲主持全新節目《生死之交-陳誌雲》,透過大氣電波與聽眾談生論死,推廣生命教育。雷霆881《生死之交-陳誌雲》於2010年7月18日起逢星期日晚上十時半至十二時播放。

2010年03月11日,因涉嫌貪汙,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現已停職。

2010年06月22日,陳誌雲廉署續保涉案人錢國偉親證向無線請辭。

2010年11月16日,電視廣播公司宣布,遭廉署起訴的業務總經理陳誌雲,於即日復職。

2011年9月2日,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潘兆童宣布判決,陳誌雲等三名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並判決陳誌雲之所有訴訟費(約500萬)由起訴他的律政署承擔。無線電視隨即恢復陳誌雲作為廣播業務總經理的權責及工作。

2011年12月9日,陳誌雲宣布向TVB請辭、計劃往外地遊學。

2012年3月4日,香港商業電臺宣布,委任陳誌雲即時出任行政總裁。

主持節目

電臺主持

《每壹個晚上》

《晨光第壹線》

《醒晨》

電視主持

鏗鏘集

邵逸夫獎頒獎典禮司儀(2004-

向世界出發(2006-

誌雲飯局(2006-

誌雲上素(2007)

旁白:2010喜羊羊灰太狼之虎虎生威粵語旁白

節目軼事

藝人上《誌雲飯局》主動暴露心事

陳誌雲

陳誌雲參與藝術人文頻道的世博特別節目《世博之旅香港篇》的錄制,地點安排在香港的濕地公園,作為高層領導的陳誌雲顯得很低調,只帶著壹位隨行人員前來,在拍攝間隙接受早報記者的專訪。

由於陳誌雲在媒體上的曝光率不遜於藝人,如今他走在路上時不時會被人認出來,要求合影、簽名,而他從來是有求必應。“藝人”陳誌雲介紹,他放棄香港政府部門高薪厚職至今已有十多年——自香港大學考獲壹級榮譽文學士畢業後就為政府工作,曾任政務主任達十年。任職公務員時,由於不便以真實姓名參與傳媒工作,陳誌雲以藝名韋家晴兼職主持電臺節目及為電視節目配音,因為音色有磁性而聞名。和很多人壹樣,陳誌雲並不否認自己也曾對明星的頭銜有過向往,“我和很多香港人壹樣,都是和TVB壹起長大的,很渴望能夠成為這個大家庭的壹分子。因為TVB提供很多免費的娛樂,影響力很深遠,但是沒有想過加入電視臺,更加沒有想到走到幕前主持節目。我以為我會在香港政府壹直工作下去。而直到有壹天商業電臺的友人跟我說了她對廣播事業的理念,她的想法和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我想完成自己從小的夢想,機緣巧合於是離開了原來的工作職位,進入商業電臺工作,1994年就去了無線當節目部總監。”轉行後的陳誌雲覺得自己如魚得水,“壹天工作48小時都不夠,我沒有家庭,工作就很享受過程。”

就在陳誌雲壹步壹步完成了自己電視事業理想的同時,他又開始不甘只是在背後指點江山,2006年,他開創了壹檔訪談節目《誌雲飯局》,以主持人的身份與自己的那些下屬們“爭”起了飯碗。陳誌雲上月底參加“星和無線電視大獎頒獎典禮”,並領走了“我最愛TVB綜藝節目2009”獎。最初從幕後走到幕前,陳誌雲也有過顧慮,“怕被別人批評愛出風頭,萬壹做得不好,會引發更大的反對聲浪。”他想了壹個晚上,毅然決定接下挑戰,“身為高層,如果自己做得不好,又怎麽去講別人做得不好。高層領導要提高透明度。”

陳誌雲介紹,《誌雲飯局》做了四年,訪問過的名人加起來達200余人,與眾多訪談節目不同,不少藝人在節目中主動暴露自己心事:袁詠儀坦白承認因貪慕虛榮,曾跟有婦之夫在壹起;因“艷照門”而暫時隱退的“阿嬌(在線看影視作品)”鐘欣桐復出後首次上節目向公眾袒露心聲;總是嬉皮笑臉的曾誌偉在他的節目中流下男兒淚;朱茵(在線看影視作品)自爆14年前因發現前男友劈腿而分手,外界按照時間推算猜測此人正是星爺周星馳。對於這些轟動娛樂圈的“猛料”,陳誌雲顯得很謙虛,他稱自己並沒有掏出藝人心事的秘訣,從來沒有要去揭露隱私,而是要求每個上節目的嘉賓能毫無保留地分享他或她的人生看法:“每個接受我邀請的對象,都有心理準備,是他們自願來講的,也有些藝人會提出,這個不能說,那個不能說的諸多條件,如果是這樣我就會告訴他,如果有不想講的,我也不會強求,不如等到妳可以分享的時候再來吧。”

需要時時安撫藝人心靈

“藝人陳誌雲”接受采訪後,輪到“總經理陳誌雲”受訪。走過了40余年風雨的TVB,藝人解約、大規模裁員、職員抗議待遇不公等諸多負面新聞。談及TVB備受爭議的話題,“變身”企業高層的陳誌雲還是保持著節目裏的招牌笑容,坦然應對:“這兩年經濟不是很好,金融海嘯沖擊,這不僅是地區性的,而且是全球性的,所以對我們有壹定影響。而TVB近年來壹直在做數碼廣播的項目,公司投入大。雖然有盈利,但是作為上市公司,在人工、資金方面的調整,不可避免。”

隨之而來的還有TVB的節目和劇集制作越來越單壹保守,陳誌雲表示,“我們很註重本地的制作,本地的制作才可以反映本地觀眾的口味,充分地反映,可以培養本地的人才,所以TVB壹直有傳統的藝員訓練班,做很多選秀節目,找新人。”

TVB旗下藝人眾多,香港媒體經常會報道TVB內部時常要上演壹出出“金枝欲孽”,香港媒體曾指無線電視臺慶頒獎禮由包括陳誌雲在內的五大高層只手遮天,對於外界的傳聞,陳誌雲否認到底:“都是沒有的事。”提及受追捧的藝人們,陳誌雲如數家珍地壹壹羅列,不避嫌地提及被媒體傳為其他“門派”的藝人名字:“吳卓羲啊,林峰啊,現在都是公司力捧的對象。”

不過同時,陳誌雲也表示,現今對藝人管理上確實不易,他不光要在節目中傾聽嘉賓的心事,時常也要接受藝人們的傾訴,“現在的媒體環境大不如前,培養藝人就變得很困難,除了培養表演的才能外,還有他們的內心素質,要顧及他們內心的心理,需要時時安撫藝人心靈,我真正覺得每個藝人的內心壓力很大。他們都是很敏感的,每個藝人都會認為自己最好,經常會有人來找我說:‘為什麽那個劇找他演,為什麽不是我?’‘為什麽對這個藝人好,對我不好?’還有很多藝人會受到媒體不實報道的影響,因情緒抑郁而隱居避世,也需要安撫和疏導。做藝人情商要好,網上的批評有時很兇,藝人壹定要以平常心對待,否則會影響健康,也不能很好地發展演藝事業。”采訪進行到此,工作人員來催,提醒訪問時間到了。陳誌雲拋出壹個“功德圓滿”的笑容,利落地起身,說時遲那時快,主持人身份的陳誌雲又跑出來了,看來他在兩個身份之間都能遊刃有余。

所獲獎項

點正娛樂新聞王

電視主持新聞王(2006)

2008年北京奧運聖火傳遞香港站第22棒火炬手

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稱TVB)四名職員涉嫌貪汙於前日(11日)被香港廉政公署請去“喝咖啡”,其中壹人更為TVB業務總經理陳誌雲,震驚香港!據香港媒體報道,相關涉案人士涉嫌成立空殼廣告公司,承接TVB大型節目制作,疑逼藝人免費出席,或者克扣出場費,然後向TVB收取全部費用,非法“抽水”近壹千萬。更有驚人消息稱,陳誌雲等被拘捕,竟是TVB主動向廉政公署舉報揭發,所以TVB才能在前日(11日)從容應對,更在自家節目TVB電視互動新聞率先滾動播報此消息。

人物事件

涉貪停職

香港TVB總經理陳誌雲涉嫌貪汙暫時被停職,有消息傳出陳誌雲逾400萬港元公積金隨時被凍結,涉貪被捕後,律師黃國桐指無線有權沒收其公積金。

2010年3月16日報道,香港廉政公署2010年3月11日拘捕了4名香港無線電視TVB職員,包括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陳誌雲。TVB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證實了該事件。

此外,陳誌雲“涉貪”事件牽連甚廣,除了無線藝員紛紛被邀協助調查外,範圍已擴大至唱片公司,據知曾經跟無線合作無間的以及曾於無線拿過不少獎項的唱片公司,都被列入名單之列,有指東亞、Neway及英皇等公司高層及歌手均要陸續接受助查。

涉嫌貪汙

2010年3月11日,TVB高層已證實高層陳誌雲因貪汙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電視廣播有限公司3名高層人員,包括總經理陳誌雲,指他們涉及貪汙。消息說是涉及大型電視節目的貪汙事件。

2015年10月27日,陳誌雲,被指串通助手叢培昆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撈”收取11.2萬港元報酬,兩人在2011年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律政司第二度提上訴後,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稱陳誌雲有合理辯解是無事實或法律基礎,下令原審法官裁定陳誌雲及叢培昆罪成,並對兩人進行判刑,陳誌雲聞判木無表情,並在休庭期間發短信。

拘留前後

被拘前

剛錄完《誌雲飯局》在陳誌雲被捕前,傳聞他將於2010年5月離任。據可靠消息,他將會過檔正在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的香港寬頻旗下的BBTV,與壹直對有線電視念念不忘的王維基壹起打江山,陳誌雲在TVB工作7年,屢次傳出他將離開的消息。而就在刑拘前,陳誌雲剛剛錄制完壹期《誌雲飯局》,采訪對象是馮美基。陳誌雲也在前日更新了博客,該博文已經撤下。另外有消息稱,入股無線競爭對手香港亞洲電視(ATV)股權超過50%的內地地產商王征不久前也曾表示,在決定入股亞視前,曾經與無線電視(TVB)接洽,但計劃無法落實,轉為入股亞視。他表示,財務顧問曾經告訴他,在兩家電視臺之中,其中壹家要前期投放大量資金,另壹間要後期投放大量資金,所以作出了這次選擇。在香港廣管局宣布開放免費電視市場,隨即城市電訊、有線寬頻及電訊盈科先後提出申請。

被拘中

2010年3月11日下午,壹輛銀灰色小型貨車駛入香港將軍澳無線電視城。據悉,該車是由位於北角的香港廉政公署總部開出,約在4時50分,小型貨車車門打開,穿上便服的無線總經理陳誌雲步出車廂,步入電視城。他沒有被鎖手扣,身穿便服並沒有戴口罩,現場有大批記者采訪,壹片混亂,陳誌雲與廉署人員步入電視城進行調查。面對傳媒追訪,陳誌雲佩戴口罩帽子低頭避見媒體,低調地並無回應記者任何提問,且始終面帶微笑。截至記者截稿前,被廉署人員帶回電視城近壹個半小時的陳誌雲並沒回應任何東西。之前有傳聞,與陳誌雲壹起被捕的有李寶安等,但曾醒明對外界透露被刑拘另外兩人職位不如陳誌雲,外界紛紛猜測另外兩人可能是音樂節目總監何麗全,戲劇總監曾麗珍。不過隨後TVB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證實,除陳誌雲外,另有拓展部工作人員以及藝人三人先後被捕。曾醒明表示,另外三人為營業部拓展主管陳永孫,藝員科演員寧進(《誌雲飯局》助理)以及藝員科監制錢國偉,錢國偉同時也是電視節目《美女廚房》的監制。據了解,這四個人都已經停職,因為廉政公署的調查屬於機密,所以並沒有事件的詳細進展,但並不影響整體運作。

被拘後

陳誌雲被捕事件發生不久,TVB官網上關於他的相關信息即被撤下。陳誌雲被廉政公署帶走壹事,發生得很突然,之前並沒有任何預兆。而TVB官方對這件事情的反應態度也是出人意料的快,除了出面證實此事、表明態度,更在第壹時間將陳誌雲相關信息撤下。

藝人失寵

當時邵逸夫年事已高,除了每年在無線臺慶夜上做為象征物露個面,日常事務早已放手給幾大高層做,而TVB的高層內部派系鬥爭幾乎是人盡皆知的秘密。樂易玲、曾勵珍、梁樹聲、陳誌雲手上都握有部分實權,以此來拉攏藝人和捧紅藝人。除了廖碧兒等少數無門無派的藝人之外,大部分藝人都分別投靠於四人門下。陳誌雲離職TVB,受影響最大的首先是那些被陳誌雲捧紅的藝人。陳誌雲最愛捧那些本來不受重視的藝人,如鄧萃雯、鄧健泓、崔建邦、陳法拉,這些藝人在陳誌雲的關照下事業都大有起色。崔建邦,壹個是頻頻在電視劇中露面,壹個是躋身成為金牌司儀。背靠陳誌雲這棵大樹好乘涼,如今這個大樹意外倒塌,陳派藝人的前途堪憂。鄧萃雯這種已經功成名就的不必太過擔心,但鄧健泓、崔建邦、陳法拉這種觀眾緣壹般,處於將紅未紅邊緣的怕是靠山走後人走茶涼,再無人關照,難有機會成為真正的壹線。

公署起訴

被廉政公署起訴

2010年9月16日,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廉政公署正式落案起訴無線電視總經理陳誌雲等3名人士,懷疑他們觸犯貪汙及串謀詐騙罪行。這三人包括無線電視總經理陳誌雲、思潮廣告制作有限公司及思潮出版社有限公司董事叢培昆,及無線電視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3人將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陳誌雲離開香港北角廉署總部時表示,已收到起訴通知,並稱在適當時候及機會交代事件;被問及心情如何,陳保持笑容拒絕響應。

其中陳誌雲及叢培昆被控2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以及各被控2項交替罪名,分別是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代理人提供利益。

開庭審理

2011年6月21日約8時40分,陳誌雲在藝人王喜的陪伴下抵達法院,因涉嫌串謀欺詐,陳誌雲等人被控五項罪名。控方指出,在無線電視業務的活動和節目中,陳等人涉收受賄款、不誠實挪用制作節目合約費用及串謀訛騙藝人免費出席活動,並被控串謀詐騙、提供及收受利益等五項罪。不過,昨天陳誌雲等人否認了全部罪名,因為證據不足和關鍵證人沒有到場,下午1時,陳誌雲涉貪案宣布休庭。

明星作證

陳誌雲否認控罪後,控方希望接下來的審理傳召55名證人,並稱***有200多件證物。此前,對於陳誌雲涉貪案,眾TVB藝人都選擇閉嘴,控方表示,案件審理過程中,黎耀祥、佘詩曼、楊怡、陳敏之、陳倩揚、楊思琦和葉翠翠等著名藝人都將出庭作證。

被爆同性戀

在性取向方面疑雲陣陣,壹直是陳誌雲私生活的最大軟肋。陳誌雲於2001年8月以1200萬元購入某復式單位,並與同性助理在該單位同居。據了解,在接下來的庭審過程中,控方將在庭上傳召證人,大爆陳誌雲案發時的私生活醜聞。28歲的叢培昆是臺灣人,於2007年現身陳誌雲身旁,由開始的私人助手變成後來的愛徒,入住陳家,深受陳誌雲信任和提攜,更成為陳誌雲與壹些重要人士飯局應酬中的座上客之壹。叢培昆自擔任陳誌雲助手後,被曝不時到陳總寓所過夜,外界壹直對其性取向存疑。

最高可判14年

這宗涉貪案最少審理20天,各項罪名如果成立,其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審判結果

陳誌雲涉貪案最後裁決:罪名不成立撤銷控罪。2011年9月2日上午,香港灣仔區域法院對陳誌雲做出最後裁決,陳誌雲罪名不成立,撤銷控罪。另外,他及助手叢培昆涉嫌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等罪名亦不成立。

辭職遊學

陳誌雲證實辭職遊學美國

2011年12月10日,據香港媒體報導,陳誌雲加入無線18年,任無線電視業務總經理***7年,他決定辭職並獲接受。他將展開遊學計劃,並揚言他日回歸電視圈TVB是他的首選。不過有傳陳誌雲會自組公司,實行在電視圈再起風雲。陳誌雲昨晨9時駕車返電視城,約9時半他在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陪同下會記者,在短短5分鐘的訪問,誌雲全程表現輕松。

陳誌雲稱離開TVB已計劃了壹段時間,他想這段時間專心壹意、心無旁騖學習新事物。新媒體、新科技湧現,他準備去遊學。公司已接受他的請辭並讓他逐步休假,此其間他會到外地訪問、參觀,作文化與科技的交流吸收新知識。

二度上訴

2015年10月27日,香港無線前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陳誌雲,被指串通助手叢培昆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秘撈”收取11.2萬港元報酬,兩人在2011年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律政司第二度提上訴後,上訴庭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稱陳誌雲有合理辯解是無事實或法律基礎,下令原審法官裁定陳誌雲及叢培昆罪成,並對兩人進行判刑,陳誌雲聞判木無表情,並在休庭期間發短信。

本案主要關於陳被指從助手叢培昆手上收取11.2萬港元,在2009年除夕倒數活動中主持《誌雲飯局》。上訴庭法官早前在審訊中曾指,原審法官在續審時完全忽視涉案節目與無線業務的重要議題,又認為陳誌雲或企圖蒙混過關,利用公司資源賺取巨額外快,影響無線作為公營機構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