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辦理護照流程:
1.領取申請表
領表地點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領取。
2.填寫申請表
填寫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整潔,不準塗改。
“身份證號碼”以戶口簿升位後18位填寫(如沒有升位仍可填寫15位);
“姓名”使用國家標準簡化漢字,與戶口簿、身份證壹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話拼寫;
“出生日期”須與戶口簿、身份證壹致;
“出生地”填寫省、直轄市即可;
“婚姻狀況”按實際填寫;
“政治面貌”可填中***黨員、***青團員、民主黨派名稱或群眾;
“文化程度”填寫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承認的最高學歷;
“戶口所在地址”填寫與戶口簿壹致的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家庭現住址、郵編”請依照家庭現居住地如實填寫;
“本人身份”須如實依項選擇;工作單位填寫全稱,註明職務;檔案與工作單位不壹致的填寫現在的單位,在備註欄註明檔案存放地,退休人員檔案在原單位填原單位;
“單位地址”須寫清單位的具體位地址門牌號碼;
“前往國家地區”按出境後第壹個國家填寫或中國臺灣,不含過境國家;
“屬第幾次申請因私出境”填寫在公安機關申請出境的次數,未被批準的也合並計算,並備註欄說明未被批準情況;出境事由只選擇壹項;
“申請證件種類類別”請按實際申請證件種類只可選擇壹種;
“原護照號碼”選擇護照延期、換發、補發的請填寫此欄;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嶽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員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寫境外單位、地址;
“本人簡歷”從參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準確、銜接;
“取證方式”請自願選擇;
“以下由申請人所在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是由單位負責人填寫,簽署意見並蓋章簽名。
3.哪些人員需要單位出具意見並蓋公章
1) 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幹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幹部;
2) 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金融機構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幹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3) 各部門、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人員;
4) 其他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
4.申請加急的條件
如果遇到緊急情況,符合下列條件並經公安機關審查批準後,可在提交申請時辦理加急。申請加急的條件:
1) 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須提交境外醫院開具的證明。
2) 出國奔喪,須提交境外醫院或警察局開具的死亡證明。
3) 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須提交境外邀請函。
4) 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須提交錄取學校入學通知書。
5) 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6) 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辦理加急業務申請,外文材料須到沈陽市公安局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