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舊客戶不到場的,營業員還需核對“過戶授權委托書(個人)”、有效證件復印件上舊客戶的簽名筆跡是否壹致,同時要確認新舊客戶簽名筆跡不壹樣。
2)營業廳提供已印刷好的格式化的“授權委托書”,用戶也可以自行寫“授權委托書”,但要求大致包含格式化“授權委托書”的內容。
2、單位客戶:提供雙方有效單位證件原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營業執照要求是已年審)、加蓋公章的“過戶授權委托書(單位)”和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辦理,若過戶辦理時能在“業務登記單”上加蓋公章的,可不提供“加蓋公章的單位委托書”。
3、個人客戶的機主死亡後,其用戶號碼只能單方過戶給舊客戶的家庭成員,且要求新客戶提供舊客戶的死亡證明、戶口本及新客戶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並簽訂“代辦過戶承諾書”辦理。
4、單位客戶註銷後,與電信簽訂的合同自動終止,原有用戶號碼只能進行銷戶處理,不允許過戶。若公司僅是分立或重組,原號碼還需繼續使用的,應在公司分立或重組前完成相關號碼的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