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自考生辦理證有以下幾個流程:考生畢業申請(壹般5月和11月,壹年有兩次申請機會)——網上畢業審查——主考院校審核——辦畢業證——領取畢業證。
考生畢業申請
(壹) 申請方式:考生本人登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請。
(二)考生須填寫及上傳的材料:
1.考生登錄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進入申請畢業界面須填寫本次申請畢業專業及聯系電話;
2.上傳簽署有單位意見及蓋有單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公章的思想品德鑒定表(正、反面)、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在申請畢業時出現“前置學歷有問題需要進壹步核實”問題的考生,需對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向畢業所屬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省直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現場提交相關證明(前置學歷),填寫《前置學歷復核審查表》。
(三)畢業考生未通過畢業審核,出現駁回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審核單位申請復核。
畢業審查項目及要求
1.審查考生考籍庫內基本信息是否與上傳材料內信息壹致,主要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15位者不予辦理畢業)、民族等。
(1)如出現基本信息有誤的,應駁回,本次不再受理畢業。考生更正在籍基本信息後,下壹次重新申請畢業。
(2)因個人違法行為造成信息不壹致的(如非法取得多個戶口被公安部門註銷的),不予受理畢業申請,個人承擔後果。
2.審查考生課程成績、學分是否達到畢業要求。
3.審查上傳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圖片是否清晰,內容填寫是否完整,對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者,應駁回,並取消其畢業資格。
4.出現駁回情況,應寫清楚駁回原因,並及時逐壹告知考生。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審核單位要做到考生當天提交的申請,當天審核完畢。
5.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直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將前置學歷考生申請材料上報省招辦審核,前置學歷考生因需教育部相關部門進壹步人工復核通過後才予以畢業生電子註冊,所以網上註冊時間、辦證時間相對滯後,應向考生提前說明。
主考院校審核
主考院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本次畢業生數據庫,逐壹審核該次申請畢業考生的畢業論文(設計)或者其他實踐性環節是否達到本院校畢業要求,並於6月10日前反饋審核表(可以郵寄,郵寄時註明省招辦信息處收)。
辦證工作安排和要求
1.辦理畢業生手續工作實行省招辦、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省直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集中辦公,由省招辦統壹組織管理,時間安排在6月28日—7月4日。各招生考試機構要按規定日期(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送審畢業材料。集中辦公地點為河南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
2.所有參與辦理畢業手續工作的同誌應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真工作,相互配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嚴防各種材料、數據的丟失與汙損,嚴防塗改、偽造數據與材料等違紀舞弊事件的發生。
3.註意留存各種數據和材料,審核人員要簽名負責,經辦人保存原始資料備查,特別要註意數據的安全性,及時做好備份。
4.參加辦理畢業生手續工作的同誌應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嚴禁帶家屬及無關人員到工作場地。
5.各主考學校於2021年7月10日前完成驗印工作並將畢業生材料送交省招辦自考處403房間。
6.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省直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到我辦自考處領取畢業證書時間為7月26日—30日。
7.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省直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要及時向省招辦財務室上繳自學考試辦理畢業證費用,未上繳者將從自學考試報考費中扣繳。
領取畢業證
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有關省直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各自工作安排,自行確定發放畢業證時間。考生在領取畢業證時,根據省教委 物價局 財政廳下發《關於規範我省學校招生報名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豫教財字[1998]102號 豫價費字[1998]283號 豫財預外字[1998]45號),繳納20元畢業審定費。
註冊信息更正及前置學歷復查
在受理考生畢業申請期間,省轄市、濟源示範區及有關省直管縣(市)招生考試機構,可受理往年自學考試畢業生註冊信息更正申請及前置學歷復核,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受理和初步審查考生提交的畢業生註冊信息更正材料,於6月11日前將初審材料報送至省招辦自考處403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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