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錄所處省分省統壹認證平臺,進入工商登記管理系統,沒有賬號的需要註冊壹個賬號;
2、登錄賬號後,到業務辦理窗口登記相關信息,進入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後,首先對名稱進行查重。符合條件後,填寫組織形式及相應的信息,包括經營場所地址、經營者身份信息、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等。
3、上傳提交相應的文件,如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的身份證的復印件、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若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等。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核實完成並符合條件的,即可完成辦理。申請人完成用戶註冊並登錄後,選擇擬辦理的業務類型,填寫相應的申請表格、章程、股東決議、任免文件等電子資料,之後,申請人及相關簽字人使用數字證書,對電子申請材料進行電子簽名。
申請人首次辦理全流程網上商事登記業務時,應當通過互聯網在商事登記機關的門戶網站進行用戶註冊,填寫申請人基本身份信息,之後使用數字證書進行身份確認,全流程網上登記系統將自動與數字證書發證機構聯網驗證個人身份的真實性,並完成用戶身份確認。
可以在網上辦理,
1、只要網上申請辦理營業執照並且商事登記機關完成核準登記工作後,申請人會在網上或手機上收到短信通知。
2、申請人可在全流程網上登記系統中下載電子營業執照復制件或電子登記通知書,申請人也可免費向商事登記機關申領紙質營業執照或紙質登記通知書。
個人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在當地的政務服務網找到“工商全程電子化登記平臺”註冊新用戶,並登錄系統。
2、在平臺中,註冊帳號、個人用戶錄入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等信息,信息驗證成功後完成註冊
3、企業名稱申報: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後進行名稱申報,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住所、類型,填寫字號和行業完畢後點擊“名稱查重”。
4、申請登記:填寫預審通過的企業名稱和通知書文號,進入申報界面,在系統錄入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在工商局官網進行執照註冊申請。
5、設立登記程序完成,電子營業執照會即時生成並存儲於電子營業執照庫。在手機中裝載有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程序的智能移動終端進行領取、下載和使用即可。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準文件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範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6、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壹條
申請人申請市場主體設立登記,登記機關依法予以登記的,簽發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市場主體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市場主體須經批準的,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二條
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營業執照與紙質營業執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營業執照樣式、電子營業執照標準由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