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個性簽名 - 明星雖然是公眾人物,但是他們的私事依然被媒體報道出來,這合理嗎?

明星雖然是公眾人物,但是他們的私事依然被媒體報道出來,這合理嗎?

最近幾年,諸如“狗仔隊跟蹤某天王被暴打”、“知名導演住宅被曝光大罵記者”等娛樂圈名人與新聞媒體因個人隱私遭侵犯而引發沖突的事件不在少數。當人們在早已告別了2008年沸沸揚揚的“艷照門”明星隱私泄漏事件之後。接連發生的類似新聞事件,再次引發了新聞界和法律界對公眾人物隱私權的思考。如果從保護公眾知情權的角度和立場出發,媒體理所應當對新聞事件進行準確、及時的報道,從而使得新聞價值能夠得到真正的體現。而很多時候,涉及個人隱私的新聞事件,則要求很多訊息不能報道。但是,由於公眾人物所享有的知名度,他們肯定會成為傳媒和公眾關註的焦點,出於好奇心和窺探欲,公眾人物的隱私更成為了外界樂此不疲的挖掘對象。

曝光文章婚外戀的“周壹見”風波仍在繼續,文章在承認錯誤的同時,對爆料媒體南都娛樂周刊表達了極大的憤怒,“我賤命壹條,陪妳們到底”。許多人也認為南都娛樂周刊做得太過,新華網甚至發了篇專文譴責這是“狗仔”當道,“新聞”蒙羞

與普通公民相比,公眾人物隱私權的特點是

1、公眾興趣性。公眾人物因其特殊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其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人們的廣泛關註和興趣。

2、與公***利益的相關性。由於公眾人物具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和壹定的社會影響力,所以公眾人物的工作、生活、言行舉止與社會公***利益密切相關,甚至構成了公***利益的重要內容。

3法律保護的限制性。有權利就有義務,有權力就有限制。公眾人物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擁有更多的權力和地位,在權利的行使上同樣受到限制,在隱私權方面享有的法律保護範圍就要比普通公民小。當隱私權與公***利益發生沖突時,法律的天平就要向公***利益傾斜。

4、與知情權的沖突性

所以我們也不要壹味的譴責明星,因為他們也是受害者,妳們覺得有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