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變更監事是不需要本人去的。只需要拿壹下材料去就可以。
2.變更監事人企業法人簽署《公司備案申請書》並加蓋公章;
3.變更監事人企業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證明》,此證明需要變更監事人公司所有股東簽名並加蓋公章,此證明需要明確標註代理人或者委托人辦理事項記憶權限和授權期,另外還需要提供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變更監事人企業出具包括董事、監事、經理信息的公司登記附表,需要加蓋公章;
5.變更監事人企業提交監事人變更申請書,變更監事人企業出具股東大會會議記錄,出具董事會決議書,需要有董事以及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字,且此決議書必須有50級以上的董事會成員簽字同意方可;
6.變更監事人企業新人監事身份證復印件;
7.變更監事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因貪汙、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