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票據填寫規則
支票填寫規則
(1)填寫出票日期:
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票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三拾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拾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字。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範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擔。結算憑證上的日期可以使用小寫填寫。
(2)填寫金額:
①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如壹、貳、三、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樣。不得用壹、二(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甘、毛、另(或0)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
②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角”為止的,在“角”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③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
④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塗改的要求進行書寫。舉例如下:
阿拉伯數字中間有“0”時,中文大寫金額要寫“零”字。如¥1409.50,應寫成人民幣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阿拉伯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間可以只寫壹個“零”字。如¥6007.14,應寫成人民幣陸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阿拉伯金額數字萬位或元位是“0”,或者數字中間連續有幾個“0”,萬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中可以只寫壹個“零”字,也可以不寫“零”字。如¥1680.32,應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零三角貳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仟陸佰捌拾元三角貳分;又如¥107000.53,應寫成人民幣壹拾萬柒仟元零伍角三分,或者寫成人民幣壹拾萬零柒仟元伍角三分。
阿拉伯金額數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時,中文大寫金額“元”後面應寫“零”字。如¥16 409.02,應寫成人民幣壹萬陸仟肆佰零玖元零貳分;又如¥325.04,應寫成人民幣三佰貳拾伍元零肆分。
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或草寫¥)。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或分辨不清。
普通發票與增值稅發票有哪些不同
1、使用範圍不同
普通發票在所有的經營活動中都可以使用,而增值稅專用發票僅限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時使用。
2、票面記載的內容不同
普通發票記載的主要是交易數量、含稅價格、含稅交易額等,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載的主要是交易數量、不含稅價格、不含稅交易額、增值稅稅額等。
3、聯次不同
普通發票壹般有三聯,分別是存根聯、發票聯、記賬聯,而增值稅專用發票壹般有發票聯、記賬聯和稅款抵扣聯,從2004年起新印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取消了存根聯。
原始憑證怎麽填制
原始憑證的填制有三種形式,壹是根據實際發生或完成的經濟業務,由經辦人員直接填列;二是根據已經入賬的有關經濟業務,由會計人員利用賬簿資料進行加工整理填列;三是根據若幹張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定期匯總填列匯總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的種類不同,其具體填制方法和填制要求也不盡壹致,但都應按下列要求填制原始憑證:
1.符合實際情況
憑證填制的內容、數字等,必須根據實際情況填列,確保原始憑證所反映的經濟業務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
2.明確經濟責任
填制的原始憑證必須由經辦人員和部門簽章。
3.填寫內容齊全
原始憑證的各項內容,必須詳盡的填寫齊全,不得遺漏,而且憑證的各項內容,必須符合內部牽制原則。
4.書寫格式要規範
原始憑證要用藍色或黑色筆書寫,字跡清楚、規範,填寫支票必須使用碳素筆,屬於需要套寫的憑證,必須壹次套寫清楚,合計的小寫金額前應加註幣值符號,如“¥”、“$”等。
無論是外來原始憑證,還是自制原始憑證,都必須在每項經濟業務發生和完成時直接取得或填制有關的原始憑證。這是填制和復核會計憑證的最基本、最壹般的原則要求。原始憑證的填制必須做到真實可靠、手續完備,內容完整、書寫清楚,連續編號、及時填制。具體講應註意以下問題: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壹般蓋財務專用公章),沒有公章的原始憑證不能作為報賬的依據。有些特殊的原始憑證,出於習慣和使用單位認為不易偽造,可不加蓋公章。
2.從個人處取得的原始憑證應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
3.自制原始憑證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雖不壹定加蓋公章,但壹定要有完整的簽審手續。經辦人、負責人、審核人、簽領人壹定要簽名或蓋章;經辦單位負責人所指定的人員的簽名或蓋章也視為有效。
4.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本單位的公章,壹般用財務專用章。不蓋公章的原始憑證是無效憑證。
5.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實物驗收說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6.壹式幾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雙面復寫紙復寫,並連續編號。因填寫錯誤或其他原因而作廢,應加蓋“作廢”戳記,整份保存,不得缺聯。復印的原始憑證不能作為記賬憑證的依據。
7.已經銷售的物品被退回,實物要驗收入庫或另作處理。退還款時,要先填制退貨發票。用現金退款時,要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以銀行存款退還的。以銀行結算憑證記賬聯作為證明,不得以退貨發票代替對方的收據。
8.職工因公借款,應填寫正式借據作為記賬憑證的附件。
9.經過行政機關批準的經濟業務,批文是不可缺少的原始憑證。年終,如果需要將批文抽出另行保管時,應當復印壹份作為附件替換正式批文。
10.對重要空白原始憑證,應指定專人保管,領用時應填寫領用單,註明用途、領用單位、領取人以及空白原始憑證的起訖號碼。用完後,要以存根銷號。
11.購買專控商品,除了銀行轉賬或匯款憑證、銷貨方開出的發貨票、本單位的購物入庫或使用證明外,還必須附有社會集團購買力專控辦公室簽辦的批準購買文件。
12.發生頻率極高、性質、內容相同,只是每張憑證反映金額不同的原始憑證,在編制記賬憑證之前,可按制度規定編制原始憑證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