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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啟動實施援疆資金資助內地普通高校 新疆籍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關於啟動實施援疆資金資助內地普通高校墨玉籍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等3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開展援疆資金資助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工作的通知》(發改地區〔2014〕 2799號)文件規定,發放範圍包括新疆自治區在內地普通高校就讀的家庭困難本科生、專科生和預科生。

壹、資助對象

1、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城鎮低保家庭學生。

3、烈士、傷殘軍人家庭及孤兒學生。

二、實施期限

2016年9月26日-2016年10月30日

三、資助標準與申請條件

1、援疆助學金主要用於學生在內地就讀期間的學費、往返交通費等學習生活補助,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進行資助。

2、享受援疆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享受國家助學金等其他資助政策。

3、學生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工商銀行卡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學生管理部門章子,班主任簽字)。

四、下列情形之壹者,取消資助資格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處分以上者(撤銷處分後可恢復受助資格)。

3、參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在校成立宗教團體、從事宗教活動、穿戴宗教服飾、散布宗教言論者。

4、存儲、觀看、傳播暴恐音視頻和“三非”出版物者。

5、在校期間,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出國(境)者。

6、誠信缺失,拖欠學費及學校規定的各項費用者。

7、留級、休學期間或保留入學資格者。

五、註意事項

申請表的內容必須真實可信,不許弄虛作假,申請表填完蓋章以後,以郵寄的方式發到墨玉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收件地址:墨玉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郵編:848100

聯系人:麥麥提艾力·托合提巴克 手機號:18719999222

QQ:286377421

李貝貝 手機號:15637380686

QQ:1461253192

申請表下載網址:墨玉教育信息網

墨玉縣教育局

2016年10月9日

援疆助學金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申請表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

證號

戶籍所

在地

學歷

□本科□專科□預科

就讀

學校

生源類別

□統招 □協作計劃

□內高班畢業生□定向、委培

專業

入學

時間

學籍狀態

□在讀□休學

□留級□其他

通訊 地址

郵編

手機

郵箱

家庭主要成員情況

姓名

與本人

關系

工作或學習單位

聯系電話

家庭基本情況

戶籍性質

□農村 □城鎮

家庭年收入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村集體(社區)

負責人姓名

聯系電話

經濟主要困難

(是否享受低保)

誠信 承諾

本人對上述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申請人簽名:

年 月 日

在校享受助學金狀況

上學年享受 助學金名稱

學校資助中心負責人:

(公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上學年享受助學金金額

在校表現

是否有參與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以及成立宗教團體、從事宗教活動、穿戴宗教服飾、散步宗教言論等情況

輔導員(班主任):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是否拖欠學費及學校規定的各項費用

所在學校學生管理部門

意見

負責人:

聯系電話:

公章

年 月 日

初審意見(受援地、支援省市前方指揮部)

公章

年 月 日

公示結果(支援省市前方指揮部)

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援疆助學金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文,系對口支援省市援疆資金安排,請各高校協助填寫相關內容。本表統壹用A4紙張、正反面填寫;1式3份,1份留存學校,2份由學生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長期保存。

2、此表為申請援疆助學金必備表格,所有申請學生都必須用黑色碳素筆認真填寫。

3、申請學生和各方簽字人必須保證簽署內容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將追究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