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職是指古時諸侯向天子陳述職守。現泛指低級幹部向上級幹部進行工作匯報。
做述職:在述職時往往需要述職報告,述職報告是各級各類的機關工作人員,為業務部門陳述以主要業績業務為主,少有職能和管理部門陳述。
述職:[shù zhí]
引證解釋:
1、諸侯向天子陳述職守。
晉袁宏《後漢紀·光武帝紀論》:“諸侯述職,必以山川為主。”
2、指外任官員向朝廷陳述職守。
清林則徐《致龔自珍書》:“月前述職在都,碌碌軟塵,刻無暇晷。”
3、供職;就職。
宋司馬光《為文丞相許州謝上表》:“陛下察其愚衷,必非緣飾,湣其孤跡,易致怨憎,俾述職於近藩,得免譏於屍祿。”
擴展資料:
述職報告對自身所負責的組織或者部門在某壹階段的工作進行全面的回顧,按照法規在壹定時間(立法會議或者上級開會期間和工作任期之後)進行,要從工作實踐中去總結成績和經驗,找出不足與教訓,從而對過去的工作做出正確的結論。
與壹般報告不壹樣的是,述職報告特別強調個人性。個人對工作負有職責。自己親身經歷或者督查的材料必須真實。這就要在寫作上更多地采用敘述的表達方式。
還要據實議事,運用畫龍點睛式的議論,提出主題,寫明層義。講究擺事實,講道理;事實是主要的,議論是必要的。在寫法上,以敘述說明為主。敘述不是詳敘,是概敘;說明要平實準確,不能旁征博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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