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猛,男,1962年11月生,漢族,江蘇射陽人。原上海普陀區副區長。據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陳猛在擔任上海市松江區副區長期間,利用分管城建工作職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馬某等5人給予的賄賂款、物等,非法收受財物***計人民幣1547.9萬余元。2012年2月8日下午,陳猛涉嫌受賄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經審理,2012年4月,其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陳猛,男,1962年11月生,漢族,江蘇射陽人。原上海普陀區副區長。據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1月至2011年2月,陳猛在擔任上海市松江區副區長期間,利用分管城建工作職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馬某等5人給予的賄賂款、物等,非法收受財物***計人民幣1547.9萬余元。2012年2月8日下午,陳猛涉嫌受賄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經審理,2012年4月,其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判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