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女人,也就是“Office Lady”的縮寫,這個詞的意思是白領女性、辦公室小姐(低俗譯法)。
Office Lady指的是打扮衣著入時,且具備壹定辦事能力,美麗與智慧兼備的辦公室女性文職人員。“OL”這個詞語最開始源自日本女性雜誌“女性自身”編輯長櫻井秀勛所創。
受日本文化影響,“OL”之稱呼早年已在香港及臺灣地區被廣泛使用。
擴展資料:
“OL”壹語最早主要是在日本使用,當初多以"Business Girl"的首字"BG"來稱呼她們。
然而在1963年,即東京奧運之前的壹年,卻傳出“"BG"是"Bar Girl(酒吧女郎)"的縮寫,有賣淫的意思”,‘女性自身’以“為了防止前來觀看東京奧運的外國人誤解”,舉行了投票選出代替“BG”的名字,即“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