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請又稱商洽,邀請函的壹種。這類函在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協商或聯系工作時使用。這類函的正文通常由商洽原由(發函的原因)和商洽事項兩個部分組成。
註意問題
1、被邀請者的姓名應寫全,不應寫綽號或別名。在兩個姓名之間應該寫上"暨"或"和",不用頓號或逗號。
2、應寫明舉辦活動的具體日期(幾月幾日,星期幾)。
3、寫明舉辦活動的地點。
商請又稱商洽,邀請函的壹種。這類函在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協商或聯系工作時使用。這類函的正文通常由商洽原由(發函的原因)和商洽事項兩個部分組成。
註意問題
1、被邀請者的姓名應寫全,不應寫綽號或別名。在兩個姓名之間應該寫上"暨"或"和",不用頓號或逗號。
2、應寫明舉辦活動的具體日期(幾月幾日,星期幾)。
3、寫明舉辦活動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