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的拼音和組詞如下:
尋的拼音:?[xún]。
尋的組詞 :找尋、尋人、尋求、探尋、尋找、耐人尋味、非同尋常、自尋煩惱。
尋(拼音:xún)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漢字(常用字) 。此字初文始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壹人伸開兩臂丈量的樣子,本義疑即壹種長度單位,即伸開兩臂的長度,合古代八尺。?
《說文解字》又解釋為抽出絲的頭緒並整理它,由此引申為治理。測量是為了探究,故”尋“表示搜求、查找,又有沿著之義,由此引申為連接不斷,又引申指時間,表示隨即、不久。
古籍釋義:
卷三寸部徐林切(xún)。
,繹①理也。從工從口從又從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彡聲。此與?②同意。度,人之兩臂為尋,八尺也。註釋①繹:抽出絲的頭緒。②?(níng):治理。
說文解字註:
繹理也。
段註:謂抽繹而治之。凡治亂,必得其緒而後設法治之。引伸之義為長。《方言》曰:尋,長也。海岱大野之間曰尋。自關而西秦晉梁益之間,凡物長謂之尋。周官之法度廣為尋。古文禮假尋為燅。有司徹乃燅屍俎註:燅,溫也。
古文燅皆作尋,記或作尋。《春秋傳》:若可尋也,亦可寒也。案《左傳》服註:尋之言重也,溫也。《論語》何註:溫,尋也。互相發明。俗本禮註作燖,誤。
從工、口,從又、寸。工、口,亂也。又、寸,分理之也。彡聲。
段註:徐林切。七部。
此與?同意。
段註:說見?下。
度人之兩臂為?,八尺也。
段註:此別壹義,亦因從寸及之。《考工記》曰:澮廣二尋。
廣韻:
徐林切,平侵邪 ‖尋聲侵3部(xún)。
尋,長也。又尋常,六尺曰尋,倍尋曰常。《山海經》曰:“尋木,長千裏,生河邊。”又姓,晉有尋曾字子貢。徐林切。十六。
校釋六,當作”八”,《說文·寸部》:“人之兩臂為尋,八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