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主觀上有強奸的故意,通過故意勸女方大量飲酒或者灌酒的方式,使女方在醉酒狀態下不知反抗,不能反抗,從而與女方發生性關系,男方構成強奸罪。如果男方主觀上並沒有強奸的故意,兩個人在壹起喝酒,期間也沒有故意將女方灌醉的行為,只是在都喝醉了的狀態下,酒後亂性,雙方發生了性關系,男方則不構成強奸罪。
雙方如果意識都不清醒,無法構成“強奸罪”男方和女方在喝醉酒的情況下酒後亂性,如果雙方當時意識都不清,男方沒有強迫和威脅女方的行為,那就無法構成“強奸罪”。這種情況下,女方即便覺得自己很吃虧,但也沒法以“強奸”的罪名起訴男方。但如果是酒後亂性,雙方在酒精的作用下,也不存在誰違背誰的意願。女方沒法提供自己在這個過程中是否存在抗拒的行為,也不能證明男方是否在自己明確不願意的情況,強行和自己發生關系的,所以根本無法定義是男方“強奸”自己。
對於強奸罪的定義,是要男方對於女方有脅迫、強迫以及違背女方意誌的情況下面,才可能對男方以強奸罪定罪。如果不存在這些行為的話,想要讓男方構成強奸罪是非常困難的壹件事情。特別是像男女雙方,還是在喝醉酒的狀態下面,發生了性關系。大部分人都會默認為是壹種在醉酒狀態下面的壹夜情。
言而總之,酒後亂性如果不存在強迫行為,那就無法構成“強奸”的罪名。但如果喝酒是被男方設計、強迫喝的,故意利用女方醉酒之時,借機和對方發生關系的話,那就構成“強奸”罪了。
這件事情的發生,雙方的家庭肯定也會出現問題,本來幸福的家庭,因為酒後做了這樣的事情,幸福的生活就戛然而止了,這真的不值得,作為成年人,壹定要為自己所做的事情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