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備役是指國家平時以退役軍人、民兵為基礎、現役軍人為骨幹組建起來的戰時能夠迅速轉化為現役部隊的武裝力量。通常分為軍種和兵種預備役部隊。預備役包括軍官預備役和士兵預備役。公民在服預備役期間,定期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任務,並隨時準備應征服現役。中華人民***和國於1955年開始建立預備役制度。1984年頒布《中華人民***和國兵役法》規定民兵與預備役相結合。士兵預備役分2類:第壹類,包括基幹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28歲以下的退伍士兵與軍外專業技術人員;第二類,包括普通民兵和經過預備役登記的18~35歲的男性公民。軍官預備役包括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授予預備役軍官軍銜的退伍士兵、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民兵幹部和經過軍事訓練考試合格的高等院校畢業學生,以及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各類預備役軍官,按照規定服預備役已滿最高年齡者,即退出預備役。
即使能夠參加預備役部隊,也不能保證就能夠進入現役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