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籍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的意思是:召集並號令部屬的人說:“妳們諸位遇上大雨,都已誤了期限,誤期是要殺頭的。假使僅能免於斬刑,可是去守衛邊塞死掉的本來也會有十分之六七。
選自:
《陳涉世家》
西漢-司馬遷
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將尉醉,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眾。尉果笞廣。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並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為壇而盟,祭以尉首。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為都尉。攻大澤鄉,收而攻蘄。蘄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铚、酂、苦、柘、譙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余,卒數萬人。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譙門中。弗勝,守丞死,乃入據陳。
數日,號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三老、豪傑皆曰:“將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復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勝乃立為王,號為張楚。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譯文:
吳廣向來愛護士兵,士兵大多願意聽差遣,押送戍卒的將尉喝醉了,吳廣故意多次說想要逃跑,使將尉惱怒,讓他侮辱自己,以便激怒那些士兵們。將尉果真用竹板打吳廣。將尉拔劍出鞘想殺吳廣,吳廣跳起來,奪過利劍殺了將尉。陳勝幫助他,壹起殺了兩個將尉。
於是陳勝召集並號令部屬的人說:“妳們諸位遇上大雨,都已誤了期限,誤期是要殺頭的。假使僅能免於斬刑,可是去守衛邊塞死掉的本來也會有十分之六七。況且壯士不死便罷了,要死就該成就偉大的名聲啊,王侯將相難道有天生的貴種麽?”部屬的人都說:“願意聽從您的號令。”於是就假稱是公子扶蘇、項燕的隊伍,順從人民的願望。個個露出右臂,號稱大楚。
用土築成高臺並在臺上宣誓,用將尉的頭祭天。陳勝自立為將軍,吳廣任都尉。他們攻打大澤鄉,收編大澤鄉的義軍之後攻打蘄縣。攻下蘄以後,就派符離人葛嬰率軍攻占蘄縣以東的地方。陳勝則攻打铚、酂、苦柘、譙都攻占下來。行軍中沿路收納兵員,等到到達陳縣,已有戰車六七百輛,騎兵壹千多,士兵好幾萬。
攻陳縣時,那裏的郡守和縣令都不在,只有守丞帶兵在城門洞裏同起義軍作戰。不能取勝,兵敗身死,起義軍才進城占領了陳縣。過了幾天,陳勝下令召集、當地管教化的鄉官和才能出眾的鄉紳壹起來集會議事。
“將軍您親身披著戰甲,拿著銳利的武器,討伐誅滅殘暴無道的秦王朝,恢復建立楚國的江山,按照功勞應當稱王。”陳勝於是被擁立為王,定國號叫張楚。在這時,各郡縣中吃盡秦朝官吏苦頭的百姓,都起來懲罰當地郡縣長官,殺死他們來響應陳勝的號召。
擴展資料:
1、創作背景:
秦始皇統治時期,大興土木,加重了人民的徭役和賦稅負擔,制訂了嚴刑酷法,使人民動輒觸犯刑律。秦二世繼位後,賦斂益重,人民陷於深重的苦難之中。在秦王朝的殘暴統治下,爆發了中國歷史上第壹次轟轟烈烈的農民起義——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
2、作品賞析:
《陳涉世家》是秦末農民起義領袖陳勝、吳廣的傳記。文章比較生動地描寫了陳涉和吳廣的形象,真實、完整地記述了爆發這次農民大起義的原因、經過和結局,表現了陳涉在反對秦王朝暴政鬥爭的關鍵時刻所發揮的重要作用,以顯示他洞察時局的能力和卓越的組織領導才幹,從中反映了農民階級的智慧、勇敢和大無畏的鬥爭精神。
3、作者簡介:
司馬遷(約前145年—?),字子長,夏陽(今陜西韓城南)人,西漢史學家、文學家、思想家,被後人尊稱為“史聖”。後因上書替李陵辯解而觸怒漢武帝,下獄並被處以宮刑。太始元年(前96年)獲赦出獄,擔任中書令。司馬遷發憤著書,大約在55歲那年完成了《史記》的撰寫和修改工作。所著《史記》是中國第壹部紀傳體通史,被魯迅稱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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