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指的是《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英文為EconomicCooperationFrameworkAgreement。原稱為《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或稱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簡稱:ECFA,是海峽兩岸(中國臺灣與中國大陸)之間的雙邊經濟協議,於2010年6月由兩岸兩會領導人簽訂;2010年8月,中國臺灣立法機構通過此協議。
2010年1月26日,ECFA第壹次兩會專家工作商談在北京舉行。2010年6月29日,兩岸兩會領導人簽訂合作協議。2010年8月17日,臺灣立法機構通過《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實質上是兩個經濟體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的初步框架安排,同時又包含若幹早期收獲協議。
協議旨在逐步減少或消除兩岸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進壹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系,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同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