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稷壇,就是祭祀社稷時所用之壇。社,是社神,是土地之神;稷,是稷神,是五谷的代表。這種對社稷的祭祀由來久遠。
現存北京中山公園的五色土,其前身便是明永樂年間營建北京時期所建的社稷壇。說得更精確壹點,這種鋪填五色土的社稷壇,實在應該叫“太社稷壇”或“太社壇”。據有關明代的史料說,這種太社壇在明代先後有三處:壹在南京,壹在中都,壹在北京。公元1367年(洪武前壹年)落成的南京社稷壇,原是東西對峙的兩壇,社稷分開。洪武十年(1377年),明太祖朱元璋認為社稷分為二壇祭祀不合經典,故讓禮官奏議,於是太社壇才改在午門的右方,社稷***為壹壇。永樂時北京社稷壇所遵照的,便是洪武十年改建後的制式。現存北京的這座太社壇仍是壹座方形大平壇,這便是明清時祭祀社稷的拜殿,其實整個公園園地原來都屬於社稷壇。
那麽社稷壇祭祀究竟源於何時呢?據有關史料來看,自漢以來直到清代,社稷壇的建築幾乎都以周代作為依據。據《周禮》記載,西周時掌管國家祭祀的大宗伯就掌有“以血祭社稷”的職責;又有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負責社稷壇的建立;在祭祀的時候,鼓人“以靈鼓動社祭”,敲擊壹種名叫靈鼓動的六面鼓動;舞師“教帗(fú)舞,率而舞社稷之祭祀”,領頭者用壹種柄上系著五色繒的名叫帗的舞具,跳壹種稱做帔舞的舞蹈。不難看出,祭祀社稷的活動在周時的確是隆重而熱烈的。
盡管這樣。人們卻認為對社稷的祭祀不是從周朝開始的。《史記·夏本紀》寫道:“堯崩,帝舜……曰:汝其往視爾事矣。……禹乃行,相幹宜所有以貢。”《尚書·禹貢》說:“禹別九州,隨山浚川,任土作貢。……海岱及淮,惟徐州,……,厥貢五色土。”前人普遍認為,《禹貢》中徐州所貢的這五色土,便是舜時鋪填社壇的所用之物。《左傳》昭公二十九年記載晉大夫蔡墨答魏獻子問時,說:“後土為社,……柱為稷,自夏以土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無怪乎《漢書》在述及漢時對社稷的祭祀時要說“郊祀社稷,所從來尚矣”了,這個“尚”,就是久遠之意,夏禹呢,不過是“遵之”而已。
太廟那麽究竟又是什麽原因促使人們祭祀社稷的呢?《白虎通義》的記載是後代學者普遍接受的。《白虎通義》的《社稷》篇是這樣總結前人的看法的:“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廣博,不可遍敬也;五谷眾多,不可壹壹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五谷之長,故立稷而祭之地。”成書年代比《白虎通義》稍早壹些的《孝經援神契》也說:“社,土地之主;稷,五谷之主。……土地廣博,不要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以報功也;五谷眾多,不可遍祭,稷乃原隰(xí)之中能長五谷之祇(qí),故立稷而祭之。”這壹看法根據我國古代地貌學的觀點,把土地劃分為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五類(稱為“五土”),它認為,原隰(即濕潤的平地)不過是五土之壹,而社卻是五土的總神,因而人們說社時就可以代表稷,社稷也就又可簡稱為社,祭社也就是對社稷的祭祀。由此看來,人們對社稷的祭祀的確是出自對養育自己的鄉梓國土的感激之情。
不少人曾有這樣的看法,認為古代對社稷的祭祀只是帝王的事。這實在是壹個誤會。從其他史料印證,《禮記》中關於社稷壇建置的記述還是相當可信的。《禮記·祭法》稱:“王為群姓立社,曰太社;王自為立祖,曰王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這裏,群王所建立的最高等級的太社,就是前面所說的五色土。五色,正是五方的象征。據稱,在未實行郡縣制之前,君王要分封諸侯時,便依封地所在方位從太社壇上取壹撮色土賜與該諸侯,然後諸侯再將它置於封地的社稷壇中,自然這社壇也就不能再有五色土了。至於更下壹級置社時所立之壇,當然也就只能用本土的泥土了。既然大夫以下要成群立社,國君在仲春仲秋之時還要“擇元日,命民社”,這樣民間便以祭社活動為中心形成了居民的社會組織,這組織也叫“社”。立社不僅要封土為壇,而且還要各栽其土所宜之樹,這樹也是社的標誌。《論語·八佾(yì)》載,哀公問社於宰我時,宰我回答說:“夏後氏以松,殷人經柏,周人以栗。”不少學者認為,這松、柏、栗,便是立社時宜栽的樹木。《莊子·人間世》講述的匠石在齊國曲轅所見的其大蔽牛的櫟社樹,抑或正是周初立社時所植栗樹的別種。《禮記·效特牲》還說:“唯為社事,單出裏;唯為社田,國人畢作;唯社,丘乘***粢(zī)盛”。意思是說,在稱做社日的會堂主這壹天,全社裏的人都要出來參加會堂主的活動;為了準備會堂主所用之牲,國中之人都參與了跟社獵有關的勞作;為了供給祭社需用的谷物,農家壹起湊集了必需的糧食。
至於民間為祭社而建立起的組織——“社”的規模,漢代《風俗通義》和《說文》都曾引用前人的解釋:“二十五家為社。”當然,這也不是壹成不變的,別的資料也有說十二家、五十家、乃至壹百家的。漢時,民間就自發組織過不少不合規定的私社,因而才有官方禁止自立私社的命令。南北朝時,《荊楚歲時記》描述祭社這天民間風俗時這樣寫道:“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láo),為屋於樹下,先祭社,然後饗其胙(zuò)。”說的是社日這天,住在壹起的左鄰右舍邀約在壹起,各自湊上壹些祭社的肉食和米酒,在樹下搭起了棚屋,壹起祭祀了社稷之後,或者各分壹些祭品,或者興高采烈地會餐壹頓。
社日民間活動最普及的時期,大概應推唐宋,這時的社日簡直成了民間的盛大節日。社日來臨時,各社便殺雞宰豬,到了祭祀的時候,幾乎全社人都要出來參加慶祝活動。這天還有壹種專為社日準備的社飯,有專為社日準備的社糕社餅。那時除了做社日的活動外,幾乎其他事都不幹了,連婦女也停下了手中的針線活,當媳婦的還可以回娘家。農村裏,同社人的聚會飲宴更為引人註目,社鼓神鴉,優揚處處,暢飲歡歌,熱鬧非凡。孩子們這天也無須再念書,當然更是欣喜若狂,外公姨舅們還要送些葫蘆兒、棗兒之類零食,還要玩壹種名叫鬥草的遊戲。社日這天的活動,壹直要持續到太陽西斜,大家才戀戀不舍地回家。老百姓的這些歡樂,自然也引起了接近民眾的詩人的極大興趣,如唐代的杜甫、韓愈,宋代的陸遊、範成大等,都在他們的詩中描寫了社日的盛況。而這社日鄰裏的會集,也就是現在的“社會”壹詞的起源。
由於戰事頻仍,民生雕敝,再加上統治階級對民間集社集會的鉗制,宋以後,民間的社日活動便開始走向衰落,以致到了最後,百姓所用的社稷壇竟然變成了廣布全國的土地廟或土谷祠,不過民間社日的娛樂活動,還或多或少地保留了壹些,如魯迅先生《社戲》壹文所描寫的,就是清末江南地區的社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