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跡的組詞是正確的。
筆跡是壹個名詞,意思是通過書寫工具在紙上留下的痕跡。它可以指任何形式的書寫,包括手寫、打字、繪畫等。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使用“筆跡”這個詞來形容壹個人的字跡、簽名或書寫風格。
我們可以說“他的筆跡很潦草”,意思是他的字跡不清晰、難以辨認;或者“他的筆跡很工整”,意思是他的字跡清晰、易於辨認。此外,“筆跡”還可以用來形容某個人的書寫習慣、字形和筆畫的特點等。
筆跡組詞如下:
1、指紋筆跡:指某人或某物體留下的指紋痕跡,常用於識別身份或研究運動機制。
2、筆跡學:研究書寫習慣和筆跡特征的科學領域,常用於字跡分析和筆跡鑒定。
3、墨水筆跡:墨水在紙上留下的痕跡,通常用於書寫或繪畫。
4、簽名筆跡:某個人的簽名樣式,通常用於身份驗證或法律文件。
5、鉛筆筆跡:用鉛筆在紙上留下的痕跡,通常用於草圖或筆記
筆跡的造句如下:
1、經過筆跡鑒定,警方確認這封信是由犯罪嫌疑人親筆書寫的。
2、他的筆跡模仿得惟妙惟肖,足以以假亂真。
3、經過筆跡分析,心理學家得出了這個書寫者具有內向和敏感的性格特征。
4、他的筆跡在緊張時會變得潦草,暴露出他的焦慮情緒。
5、份筆跡對比明顯,可以斷定它們不是出自同壹人。
6、這份筆跡清晰度極低,幾乎無法辨認。
7、我在日記中留下了許多筆跡,記錄了自己的成長和心路歷程。
8、他的筆記筆跡整潔清晰,反映出他良好的學習習慣。
9、在面試中,招聘者會留意應聘者的筆跡,以了解他們的個性和態度。
10、我的筆跡與眾不同,常常被人誤認為是別人的字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