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子路》中有言:“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說,君子能夠與他人保持和睦,同時堅持自己的獨立性,不會盲目茍同、隨波逐流;小人只求與別人壹致,但實際不講原則,不會真正與他人保持和睦。
對此,朱熹註曰:“和者,無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
在我理解,所謂“和而不同”,是指君子在人際交往中能夠與他人保持壹種和諧友善的關系,但在對具體問題的看法上卻不必茍同於對方;所謂“同而不和”則是指小人習慣於在對問題的看法上迎合別人的心理、附和別人的言論.但在內心深處卻並不抱有壹種和諧友善的態度。
評析
“和而不同”是孔子思想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可以與他周圍的人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但他對待任何事情都必須經過自己大腦的獨立思考,從來不願人雲亦雲,盲目附和;但小人則沒有自己獨立的見解,只求與別人完全壹致,這是在處事為人方面。其實,在所有的問題上,往往都能體現出“和而不同”和“同而不和”的區別。“和而不同“顯示出孔子思想的深刻哲理和高度智慧。
由來:
在先秦時代,“和”是壹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壹種有差別的、多樣性統壹,因而有別於“同”。比如烹調,必須使酸、甜、苦、辣、鹹調合在壹起,達到壹種五味俱全、味在鹹酸之外的境界,才能算是上等佳肴;比如音樂,必須將宮、商、角、徵、羽配合在壹起,達到壹種五音***鳴、聲在宮商之外的境界,才能算是上等美樂:反之,如果好鹹者壹味放鹽,好酸者拼命倒醋,愛宮者排斥商、角,喜商者不用羽、徾,其後果便不難設想,也不堪設想了。因此,早於孔子的晏嬰就曾說過:“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專壹,誰能聽之?”(《左傳·昭公二十年》)正是在這種思想的基礎上,孔子將“和”與“同”的差別引入到人際關系的思考之中,於是便有了《論語·子路》中的那句話。《論語》子路篇第二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