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語是句子陳述或說明的對象,說明是誰或什麽。表示句子說的是"什麽人"或“什麽事”。主語是執行句子的行為或動作的主體。
例如:(中國人民)定(誌氣)主(高)謂。
2、謂語用來說明陳述主語。能回答主語“怎麽樣”或“是什麽”等問題,壹般放在主語的後面。
例如:大家的事情(主語)大家辦(謂語)。
3、賓語是表示謂語動詞的涉及對象的語言單位。
例如:最有效的防禦手段是進攻。(動詞進攻作賓語)
4、定語用在主語和賓語前面,起修飾和限制作用的語言單位。
例如:單音節形容詞作定語,通常不加“的”,例如:(紅)花、(綠)葉、(新)學校、(好)主意等。
雙音節形容詞作定語,常常加上“的”,特別是用描寫狀態的詞,例如:(晴朗)的天、(優良)的傳統、(動聽)的歌聲、(粉紅)的臉等。
5、狀語用在動詞、形容詞謂語前,起修飾和限制作用的語言單位。
例如:描寫性狀語:主要修飾謂詞性成分,有的是描寫動作狀態,有些是限制或描寫人物情態。例如:
他[突然]出現在大家面前。 小李[很高興]地對我說。
6、補語是謂語後面的附加成分,對謂語起補充說明作用,回答“怎麽樣”、“多久”、“多”(時間、地點、結果)之類問題的語言單位。
例如:這個字寫〈錯〉了。 她哭〈紅〉了雙眼。上課前十分鐘妳得叫〈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