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字筆畫是:丶 ? 丨 ? 壹 ノ 丶,名稱:點 橫折提 豎 橫折 橫 撇 點。
識字的部首是訁,筆畫壹***是7筆, 五筆是YKWY。識,繁作“識”,字從言從戠,戠亦聲。“戠”本指軍隊方陣操演,引申為“(團體操)圖形及其變換”。 “言”與“戠”聯合起來表示“用語言描述圖形的形狀和細節”。本義:區別、辨別圖形或事物形狀,並用語言描述之。
基礎釋義:
識(shí或zhì),多音字。讀shí時,意思是知道、認得、辨別是非的能力,也表示所知道的道理等,如知識。《說文解字》中說:“識,知也。”讀zhì時,有記住之意,如博聞強識,也指標誌、記號等。〔古文〕《唐韻》賞職切《集韻》《韻會》設職切,音式。《說文》常也。壹曰知也。《長箋》訓常無意義。《玉篇》識,認也。《增韻》能別識也。
據真諦譯之世親所著攝論釋卷五謂,因阿梨耶識變異所生之識,***有: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與善惡兩道生死識等十壹種差別。於此,‘顯識論’舉出顯識與分別識二種,其中因阿梨耶識所顯現之顯識復分為:身識、塵識、用識、世識、器識、數識、四種言說識、自他異識與善惡生死識等九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