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期間,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首要分子。原名李雲鶴。山東諸城人。女。1929年春在濟南入山東實驗劇院。1933年加入中國***產黨,5個月後失去黨的關系。1934年在上海被國民黨政府逮捕,獲釋後以藍蘋為藝名做過電影演員。1937年秋到延安,後恢復黨籍,改名江青。1938年與毛澤東結婚。中華人民***和國建立後,曾任全國電影指導委員會委員,中***中央宣傳部電影處處長等職。1963年起,以“京劇革命”為名,在文藝界煽動極“左”思潮。1965年,指使姚文元炮制《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又與林彪聯合寫成《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為文化大革命的發動制造輿論。
1966年5月後,任中央文革小組第壹副組長、代理組長,解放軍文革小組顧問。在中***第九次、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文化大革命期間,以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為目的,同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結成“四人幫”,勾結林彪反革命集團,煽動打倒壹切的極“左”思潮,進行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造成10年之久的全國大動亂,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受最嚴重的損失。1976年10月,中***中央政治局對江青進行隔離審查。
1977年7月,中***十屆三中全會通過決議,永遠開除江青黨籍,撤銷其黨內外壹切職務。1981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以反革命集團首犯判處江青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作出裁定,對其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原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不變。1991年5月14日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