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身份證丟失了,而且當天需要使用身份證,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到當地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報案,說明身份證丟失的情況,並要求出具壹份臨時身份證明。臨時身份證明可以在當時出具,用於臨時解決身份證丟失的問題。2. 如果您有備用的身份證明,例如護照、駕駛證等,可以使用備用證件代替身份證使用。3. 如果您需要辦理某些事務,例如銀行卡掛失、證件辦理等,可以使用其他證明身份的材料,例如戶口簿、工作證明等,證明您的身份。需要註意的是,身份證丟失後需要及時采取措施,避免身份信息被他人利用造成損失。在辦理臨時身份證明或者其他證件時,應該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避免違法行為。同時,應該及時重新辦理新的身份證,以便日後的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