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意思是:
君子看重的是道義,小人看重的是利益。
出處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出處《論語·裏仁》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論語》是儒家的經典著作之壹,由孔子的弟子及其再傳弟子編撰而成。它以語錄體和對話文體為主,敘事體為輔,記錄了孔子及其弟子言行,集中體現了孔子的政治主張、倫理思想、道德觀念及教育原則等。
譯文
孔子說:“君子能夠領悟的是道義,小人能夠領悟的是利益。”
君子:像這種君子與小人截然二分並且完全對立的說法,在《論語》多次見到。事實上,我們所見的幾乎都是二者之間的人。因此,在理解時,要有“動態人生”的觀點,就是把“君子”視為“立誌或努力成為”君子的人,小人則是“無心或放棄成為”君子的人。只有這樣理解,才可進而主張:君子若是懈怠,可能淪為小人;小人若是上進,可能改頭換面。如此壹來,孔子的教育工作才有實質的作用與效果可言。
解讀
出現“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根本原因,是中心思想的存在。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做什麽不做什麽君子都是“義之與比”後才為之的。君子轉物。
小人以外在的東西作標準、作參照,並且主要以利來衡量,其行事時不按義、不按該與不該,而按有利沒利,利多利少。小人受物所轉。
君子行事因為按“義以為質”,所以能做到“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可處有,可處無”“衣敝缊袍,與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正由於君子建立起了自己的內心標準——義,所以能夠“泰而不驕”“病無能焉,不病人之不己知也”“內省不疚,夫何憂何懼”“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等等差別,都源於行事時這壹點用心的不同,而君子小人立分。
具體含義:指認為君子與小人價值指向不同,道德高尚者只需曉以大義,而品質低劣者只能動之以利害。君子於事必辨其是非,小人於事必計其利害。
評析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是孔子學說中對後世影響較大的壹句話,被人們傳說。這就明確提出了義利問題。孔子認為,利要服從義,要重義輕利,他的義指服從等級秩序的道德,壹味追求個人利益,就會犯上作亂,破壞等級秩序。所以,把追求個人利益的人視為小人。經過後代儒家的發展,這種思想就變成義與利尖銳對立、非此即彼的義利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