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當事人的角度來看,聽證審查有利於保障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權利。以合議庭的方式組織各方當事人充分參與、表達及辯論,有效避免了書面審查可能導致的不公正。通過聽證,聽取再審申請人的陳述並審查其提交的新證據,再經過被申請人的答辯、質證後,綜合判斷決定是否再審,對再審案件的實質審查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2、從司法公開的角度來看,相較於傳統審查方式,聽證審查程序是公開的審查,通過組織各方當事人參與,不僅僅實現了當事人迫切表達意願的訴求,也增強了司法的公開透明度。
1、從當事人的角度來看,聽證審查有利於保障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權利。以合議庭的方式組織各方當事人充分參與、表達及辯論,有效避免了書面審查可能導致的不公正。通過聽證,聽取再審申請人的陳述並審查其提交的新證據,再經過被申請人的答辯、質證後,綜合判斷決定是否再審,對再審案件的實質審查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2、從司法公開的角度來看,相較於傳統審查方式,聽證審查程序是公開的審查,通過組織各方當事人參與,不僅僅實現了當事人迫切表達意願的訴求,也增強了司法的公開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