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詞均指用非法的、秘密的、強力的手段將某人劫走,即“誘拐,綁架,劫持”,其區別是:
1.在壹般意義上,abduct指誘拐或挾持婦女和兒童;kidnap可指劫持或綁架任何人。
2.在法律意義上,kidnap比abduct意義廣泛。凡違背某人或其法律保護人的意誌、以暴力或欺詐手段劫持並扣留,均可稱kidnap,尤指為索取贖金的綁架或劫持人質的行為;而abduct僅指為達到逼婚或逼奸的目的、違背或不違背(常指法定年齡以下的)女子的意願將其劫走的犯罪行為。
例如:
The boy was kidnapped yesterday.那男孩昨天被人劫走了。
The police think the missing girl has been abducted.警方認為那個失蹤的少女已被拐跑。
kidnapping和abduction也有這樣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