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量配置要求:
1、易燃區域是否有滅火器(垃圾房,電房,化學品倉庫);
2、每層樓、車間是否足夠,平均1個每80㎡進行配置;
3、壹個滅火器的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於2個,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不宜多於5個。
距離要求:
在有可燃液體區域,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15米,在沒有可燃液體的區域,例如辦公室,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能超過23米。
壓力要求:
註意檢查儀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間,紅色(壓力小)必須加壓,黃色(超壓)最好也不要出現。
維護要求:
是否有月檢查記錄。
註意這些不符合項:
沒有檢查記錄,沒有119火警電話;
滅火器沒有固定;
滅火器沒有使用說明;
沒有滅火器的標識;
沒有插銷。
逃生路線
1.是否有逃生方向標
2.是否使用熒光逃生方向標
3.是否有逃生通道被堵現象
4.主通道的寬度在1.5米,輔通道寬度1.2米
5.逃生路線要直接連接逃生出口。
緊急出口
安全出口上方要有應急燈以及安全出口標(且必須為帶電的。)
1.是否指定緊急逃生出口;
2.“安全出口”四個字是否能亮;
3.安全出口四個字是否為中文
註意區分:
安全出口燈與安全疏散燈
註意:
樓梯拐角處也要有應急燈
緊急逃生門(寬度最小達到91cm)
1.與樓梯相通的緊急逃生門是否有自動關閉功能且外開方向
2.與樓梯相通的緊急逃生門是否有乙級以上防火材料
3.是否壹個動作能打開緊急逃生門
4.是否有反扣鎖
5.操作是否簡易明了
第二緊急出口
1.超出70平方或超出10人是否有第二出口;
2.是否與第壹出口在同壹方向(兩個安全出口不要在同壹面墻,且與第壹出口距離是否大於5米,任壹點到安全出口的距離不能超過60米。)
3.第二出口能否通向緊急集合點
關於緊急集合點
1.是否有緊急集合點
2.是否在每張逃生圖上體現緊急集合點方位
3.能否確保生產區域每條逃生路線都能到達緊急集合點
4.緊急集合點周圍是否有物體阻擋
5.緊急集合點是否遠離危險區域(周圍是否有易燃物,變電設施,化學品,氣瓶等)
6.緊急集合點是否堆放物品
關於消防逃生圖
需要標示出滅火器、消防栓、警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我的位置等信息
1.是否最新版本
2.是否標識當前人位置
3.逃生圖所描繪跟實際布局是否壹致
4.是不是使用中文
5.每個生產車間是否張貼消防逃生圖
6.每個高風險區域是否張貼消防逃生圖(化學品倉庫,來料倉庫,變電房等)
7.是否張貼於靠近樓梯口緊急逃生門附近
關於消防警鈴
1.廠內是否有消防警鈴系統
2.不屬於審核工廠的樓層是否有消防警鈴系統
3.警鈴按鈕無法使用(無功能)
4.是否缺少警鈴按鈕鑰匙
5.警鈴無法測試
6.高分貝區域無聲光警鈴
7.是否整棟聯動
8.是否有備用電源
9.是否有月檢查記錄
關於消防栓
噴淋系統和消防栓註意不得阻擋。
1.廠內至少有噴淋系統或消防栓(建築占地面積大於300㎡的廠房(倉庫),需配置消防栓)
2.噴淋系統和消防栓數量是否足夠
3.噴淋系統控制面板是否設定在“自動”狀態
4.是否有儲水池,儲水罐
5.儲水池,儲水罐的水是否充足
6.儲水池,儲水罐是否有水位線
7.月檢查記錄
8.消防栓內配齊消防軟管以及噴槍
9.第三方檢測記錄
關於電器安全
電線
1.是否入管或入槽
2.是否有破損外露狀況
3.是否有亂拉電線或插頭
4.是否有月檢查記錄
5.電箱要有蓋子
6.電箱下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易燃材料
1.樓梯是否有易燃材料
2.房頂是否有易燃材料
3.緊急集合點是否有易燃材料
4.電房廚房電焊等有火源的地方是否有易燃材料
化學品
1.是否露天存放
2.是否有二次容器
3.易燃化學品是否有易燃標識
4.是否直接放在樓板上或地上
5.MSDS
6.是否進行化學品培訓
消防緊急疏散演習計劃
1.是否有如何預防火災
2.是否有如何逃生
3.是否有如何使用消防器材
4.是否有開始時間
5.是否有結束時間
6.是否有總結
7.是否有演習日期
8.宿舍,飯堂,車間等所有建築是否涵蓋
9.記錄是否包含上述內容
消防培訓
1.是否每六個月培訓壹次
2.新員工入職壹周內是否有消防培訓
3.培訓記錄是否完整
消防演習
1.是否所有人員參加
2.是否每個班次參加
3.是否整棟的所有單位公司的人員都參加
4.是否每個樓層都有消防演習
4.是否有開始時間
5.是否有結束時間
6.是否有總結
7.是否有演習日期
8.宿舍,飯堂,車間等所有建築是否涵蓋
9.記錄是否包含上述內容
消防安全責任人
1.是否每棟樓有消防責任人(特別是小型建築,垃圾房,電房等)
2.是否每層樓有2個以上消防安全責任人
3.是否沒班次每層有2個以上消防安全責任人
4.每個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否有義務消防員袖標
義務消防員培訓
1.是否包含如何通知員工逃生,往那裏逃生
2.如何報告當地消防部門
3.如何協助協助員工逃生
4.如何確認所有人都逃離現場,義務消防員才能離開
BSCI驗廠消防安全工廠宿舍要求如下:
1、每位住宿工人擁有的最低居住面積為20平方英尺。
2、職工宿舍的每層樓面必須設置兩個未上鎖、清楚標明的緊急出口,緊急出口應通向宿舍的外面。
3、工廠為工人提供安全的居住環境,並遵守有關職工宿舍的全部法律規定。
4、住宿工人應擁有自己的床鋪和存放個人物品的空間,工人能安全保存個人財產。
5、工廠不得限制淋浴和洗澡用水,不得規定不合理的洗澡時間。
6、盥洗室和淋浴間充分註意保護個人隱私。
7、宿舍安裝有足夠的照明及通設施,能為工人創造舒適的居住環境。
8、男性和女性工人分別居住在不同樓層。
9、職工宿舍不得設置在任何生產廠房或倉庫的樓上。
10、工廠管理的職工宿舍中必須同樣實施以上所有健康及安全指導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