壘球是壹種以兩支隊伍交替進攻和防守的比賽項目。比賽壹般進行7局,7局結束後奪得分多者獲勝。如果7局比賽之後兩隊打平的話,將進入延長賽,直到有壹方獲勝為止。正式比賽壹般有4名裁判執裁,分別為1名司球裁判和3名司壘裁判,重大比賽還會再增設2名司線裁判。
壘球比賽雙方各有9名隊員上場參加比賽。
防守隊員根據場上位置分別為:
1.投手
2.接手
3.壹壘手
4.二壘手
5.三壘手
6.遊擊手
7.左外場手
8.中外場手
9.右外場手
進攻隊員依次按事先排定的次序上場擊球。
得分和安全。
在壹局比賽中,擊球手擊中對方投手投出來的球後,擊出來的球必須落在邊線以內,球落地後才能跑壘。
如果擊球手擊中球後沿逆時針方向順利到達壹壘,然後依次跑上二壘、三壘,最後跑回本壘時,得壹分。
如球在空中即被防守隊員接住,則擊球員直接出局。
球落地後,防守隊員須迅速撿起球並傳向目標壘位,如果擊球員在球傳到壘位上之前先到達該壘位,則為安全,否則就出局。安全跑回本壘則得分。
上壘:如果擊球手將球擊出場外(擊球區外四個投球點以外)或者被對方投出來的球打到身上,擊球手也能安全上壘。但是,如果是壹個本壘打,經常是將球擊出場外圍欄,那麽,擊球手和所有跑壘球員都要繞各壘跑壹周,然後馬上得分。壹般情況下,第壹個擊球隊員安全到達第壹壘後,然後其他擊球手擊中投球後,逐壘占領,這樣才能得分。
擊球隊員和跑壘員可以跑到下壹個沒被其他跑壘員占領的壘。但是,如果擊球隊員在接球隊員之後上壘,那麽,該擊球手就被淘汰出局。如果擊球手打出壹個地面球,那麽,壹壘的跑壘員就要盡快跑到第二壘,這樣,擊球手就能輕松的跑到第壹壘。類似的,如果壹名隊員被迫跑到其隊友原先所占的壘時,其他的跑壘員也要相應的跑到下壹壘。
在這兩種情況下,跑壘員都必須跑壘,而接球手在接到球後,只需比跑壘員先到下壹壘,就可以將對方跑壘員淘汰出局。不需追趕對方跑壘員。
將對方擊球手淘汰出局:
投球手的目的就是要將擊球手(即跑壘員)淘汰出局。要達此目的,有如下三種途徑:
迫使擊球手向內場手擊出壹粒地面球,(內場手向壹壘球員擲出球後,立即跑到壹壘)。
迫使擊球手將球擊向空中,這樣隊友能將球接住。
迫使擊球手三擊不中出局。
其他規則:如果擊球手打出壹粒邊界球,除非該隊員在此之前已擊出兩粒好球,那麽這個球算擊球手的壹次失誤。如果擊球隊員在前兩次擊球失敗後,第三次擊出的球被接球隊員接住,那麽,該擊球手就會以三擊不中而被淘汰出局。接球手壹旦接到被擊球手打到空中的球,跑壘員就必須離開本壘,然後在接球手之前趕到下壹壘。在球被接到之前,如果跑壘員跑離本壘,而且,接球隊員在跑壘員趕回之前拿到球並成功上壘的話,那麽,該跑壘員被淘汰出局。擊球手可以跑過第壹壘,但如果她跑過或滑過第二壘或第三壘,就有可能被接球手追上而被淘汰。
跑壘員可以在擊球手擊球之前就開始跑壘,或叫竊壘。擊球手在第三打時,觸擊球犯規就會被淘汰。投球手在擲球時必須至少有壹條腿著地。隊員被替換下場之後可以重新上場,但是壹名替補只能替換壹名場上球員。
本壘打。
本壘打是指擊球員將球直接擊出外場圍網,此時擊球員和所有在壘上的跑壘員都可以跑回本壘並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