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需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2、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納稅人未辦理營業執照也未經相關部門批準設計,應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的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4、有獨立生產經營權,且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應當自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和提供勞務的,應當在項目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新公司辦理稅務登記需要準備的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證件;
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