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線下模式:
(1)學生向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提交貸款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可以通過中國銀行個人網上銀行、個人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提交,也可在線下向高校提交紙質申請。
(2)高校機構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初審,並對學生申請貸款資格的真實性負責。高校機構應在自收到學生貸款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形成擬同意的申請借款學生名單,完成初審工作。
(3)初審工作完成後,高校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在審查合格的貸款申請書上加蓋公章予以確認,將初審結果通知申請借款學生,並按經辦銀行的要求編制《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以電子文檔和書面文檔兩種形式與申請材料壹並送交經辦銀行。
(4)經辦銀行在收到高校機構提交的《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按規定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如高校機構提交的材料有差錯或遺漏,經辦銀行可要求高校機構給予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做復審。經辦銀行復審工作應在高校機構提交更正或補充材料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
(5)通過線上渠道的國家助學貸款,高校可在系統內進行線上初審並提交經辦銀行,無需紙質《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和《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審核信息表》等材料。
(6)經辦銀行應在全部審批工作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將借款合同(格式)文本、借據文本壹並送交給高校機構。
(7)高校機構收到經辦銀行批準的借款學生名冊、借款合同(格式)文本、借據文本後5個工作日內,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和借據。
(8)高校機構將學生簽署的借款合同和借據提交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高校機構提交的借款學生已簽署的借款合同和借據的審核工作,並簽署借款合同。經辦銀行完成借款合同簽署工作後,在2個工作日內將應由高校機構和借款學生保存的借款合同送達給高校機構,高校機構在2個工作日內應將其中壹份轉交給借款學生。高校機構應請借款學生在《借款合同簽收表》上簽字,由高校加蓋公章後將《借款合同簽收表》反饋至經辦銀行。
2、線上模式:2022年5月29日後政策恢復線上渠道申請:
(1)采用線上模式的,先由銀行審批再由高校審核。
(2)經辦銀行收到學生申請後,根據貸款政策要求,審核學生提交材料的合規性、完整性以及學生信用征信情況,在申請信息和證明材料完備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審批。若學生申請信息有誤或提交的材料有差錯和遺漏,應退回學生要求其更正或補充。經辦銀行有權審批人完成貸款審批後,提交至高校承辦機構。
(3)高校承辦機構應對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資格及入學報到註冊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根據學生所需學費、住宿費金額對申請的貸款金額進行審核和調整。高校承辦機構應在自收到銀行審核通過後的學生貸款申請2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銀易商?國家助學貸款系統完成審核。高校可以分批次完成貸款審核。
(4)經辦銀行和高校承辦機構分別審核同意後,雙方***同組織學生在手機銀行簽署借款合同,合同簽署完畢後將進入放款流程。學生可在中行個人手機銀行端查詢簽署後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在中行個人手機銀行簽署完畢後,經辦銀行應編制學生名單頁後交由高校承辦機構蓋章,蓋章後的學生名單頁應按要求進行歸檔。若高校需留存借款合同,經辦銀行應將中行個人手機銀行端簽署完畢的借款合同打印後交由高校承辦機構。
高校機構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手機短信、電話、微信、掛號信等方式將借款學生的貸款信息及時通知借款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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