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北京交管局網站給妳下的權威信息。
為了加強環京周邊地區外埠進京車輛的管控,日前北京市公安局依法下發了《關於國慶期間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本市及外埠進京機動車采取以下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自2009年9月15日0時起至10月8日24時止,對本市機動車和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五、外省、區、市載客汽車需進入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行駛的,須持有效的駕駛證、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標誌、交通強制保險憑證辦理進京客車通行證件。
六、臨時進京客車通行證件和進京貨運通行證件的有效期調整為3天,外省、區、市省際旅遊大型客車臨時進京證的最長有效期維持7天不變。
七、進京執行任務的警車和救護車輛,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在此,我局特別提示外埠進京車輛的駕駛員,熟悉《通告》內容,依法嚴格遵守《通告》相關規定,通過進京檢查站帶齊相關證件,服從交通民警指揮。由於外埠車輛臨時進京通行證的有效期縮短了,會對外埠車輛在本市的出行帶來壹些不便,因此建議外埠車輛在《通告》規定的時間內盡量減少進京的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