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管理條例全文
幼兒園各方面的管理都不能馬虎,下面我為大家搜集的壹篇?幼兒園管理條例全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壹、幼兒園入園、離園管理
1、幼兒入園時間不得晚於早8:00,壹般在7-8點之間,冬季不得晚於早8:10,根據個別家長特殊需要可適當靈活安排。幼兒園不允許統壹組織集體離園,離園時間冬季不得早於4∶40,夏季不得早於5∶20,可根據本園實際適當延長,保證幼兒在教師在。
2、要求幼兒入園前家長先對孩子進行自檢,並要求壹律持接送卡接送幼兒,教師要做到既認卡又認人,嚴格核對接送人,要求家長委托他人接孩子時要事先告知班內教師,對不相識或未成年人接孩子應予拒絕,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經家長同意後,教師方可允許其接幼兒,以防錯領幼兒。對離異的家庭要尊重撫養方的囑托,不輕易將孩子放給另壹方,避免幼兒園與家庭間不必要的糾紛。
3、帶班教師在幼兒入園、離園時要認真與家長做好交接,要求家長早上壹定把孩子送到老師手裏,離園時安全地把幼兒交到家長手裏,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做其它事情,嚴禁發生幼兒走失的現象。
4、幼兒入園、離園時,教師要站在活動室門口熱情接待幼兒及家長,進行晨間問候,與家長進行簡單交談。帶藥的幼兒,教師應要求家長認真填寫服藥記錄並簽字或摁手印,寫明幼兒姓名、藥物名稱、藥物服法、藥物劑量,藥物放置在兒童拿不到的地方,杜絕藥物中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凡用量、劑量標簽不明,須弄清後再服用。
5、帶班教師認真晨檢,嚴格按照壹摸、二看、三問、四查、五記的.要求,嚴禁幼兒將危險品帶入幼兒園,觀察了解每壹位幼兒的身體和情緒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詢問家長或醫務人員。
6、入園時,帶班教師對幼兒的健康情況可用紅、黃、綠健康卡表示,做到人卡相符。離園時,教師必須對持有紅卡的服藥幼兒的病情變化和壹日活動中有異常情況的幼兒向家長做詳細交待。對個別受傷的幼兒,要耐心細致地向家長說清楚,以免造成家長的誤解。
7、離園前,帶班教師首先要清點人數,進行離園談話,總結壹天的活動,表揚好人好事,並進行交通安全和文明禮貌教育;然後進行晚檢,檢查幼兒書包、穿戴是否整齊,冬季托小班應逐個對幼兒的衣褲進行整理,中大班幼兒自檢後教師再檢,防止有尿濕褲子不說的現象,手、臉是否幹凈,提醒應帶物品;最後組織幼兒進行區角活動或做遊戲,等待家長來接。
8、離園時,教師要熱情接待家長,主動向家長介紹幼兒在園情況,以便家園互相配合,***同教育好幼兒,9、幼兒全部接走後,教師應將活動室清掃、整理、消毒,鎖門前將廁所、寢室、活動室、備課室全面檢查壹遍,關好門窗、電器、水龍頭,確無異常情況方可鎖門離開。
二、幼兒園飲水管理
1、幼兒園應保證供給幼兒足夠的飲水,各班必須配備保溫桶和口杯架,放在安全方便的位置,每天下班前清理保溫桶裏的剩水及水垢。
2、不允許幼兒進入鍋爐房、熱水間,暴露在外的火爐、熱水器、暖氣設備須設有安全防護措施。熱水瓶或其它可能引起意外燙傷的壹切用品不得放在活動室、寢室或幼兒能觸摸到的其它地方。
3、幼兒園應為幼兒統壹配備不銹鋼水杯,嚴禁幼兒使用塑料杯。幼兒水杯要專杯專用,並有便於幼兒識別的標記,水杯必須每天壹清洗壹消毒。
4、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溫度適宜、數量足夠的開水,開水不應過熱,根據季節保持水溫,以免燙傷。提水路線應是幼兒不經常活動的地方或在幼兒不活動的時間,提防幼兒從旁突然撞過來發生危險。
5、要科學掌握幼兒飲水量,提醒幼兒及時飲水,除固定的飲水時間外,幼兒隨渴隨飲,不得限制幼兒飲水的次數,保證每個幼兒喝足量的水。
6、教師要組織幼兒有秩序地喝水,並給予適當幫助,如小班幼兒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師或保育員倒好水再喝,中、大班幼兒可自己接水喝。
7、教育幼兒有次序地取放杯子,不互相碰撞,註意節約,不亂倒、亂灑水。
三、幼兒園入廁管理
1、幼兒園的廁所必須符合規定標準,要根據幼兒生理特點設計或改造,要求壹律使用水沖式(目前農村幼兒園做不到的,要盡可能創造條件進行改建),廁所和盥洗室要盡量分開,除保證廁所衛生外,還應對廁所進行裝飾美化,利用廁所文化教育幼兒養成良好習慣。
2、註意培養幼兒良好的大、小便習慣,如會及時大小便,大便後自己擦凈,整理好衣褲,便後用肥皂洗手等。
3、將衛生紙裁好放在固定位置,並教會幼兒正確使用,不得浪費。
4、幼兒集中入廁時,值班教師、配班教師或保育員要分工明確,保證所有孩子在教師視線範圍內,及時幫助年齡小和自理能力差的幼兒,對遺尿和遺屎的幼兒,耐心為其更換、清洗衣物。
5、教師要了解並尊重幼兒,不得限制幼兒便溺的次數、時間等。
四、幼兒園進餐管理
1、幼兒園集體用餐衛生管理參照中華人民***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和國衛生部令第14號《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執行。
2、科學安排幼兒餐、點:壹是根據幼兒胃的排空需要3-4小時的特點,全日制每天安排三餐壹點或二餐壹點,寄宿制每天安排三餐二點或三點,兩餐之間間隔的時間不得少於3.5小時,幼兒進餐時間不應少於20-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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