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黨支部建設情況應當列入各級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評判其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情況的重要依據。對抓黨支部建設不力、各項工作不落實的,上級黨委及其組織部門應當進行約談。對黨支部建設出現嚴重問題,黨員,群眾反映強烈的,應當按照規定嚴肅問責。
各級黨組織應當為黨支部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給予經費保障。增強村、社區黨支部運轉經費保障能力,落實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報酬待遇,並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長機制。給予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支部工作經費支持。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把加強黨支部建設作為檢驗黨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標準。黨建工作的難點在基層,亮點也在基層。檢驗黨建工作成效如何,壹個基本標準就是看黨支部建設成效如何,特別是要把抓重大任務落實作為檢驗黨支部建設成效的試金石,磨刀石。
領導幹部要在抓落實過程中評估檢驗黨支部建設實效,讓黨支部始終富有戰鬥力,發揮黨支部在改革發展穩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組織帶領廣大黨員、幹部在重大任務和重大事件中沖鋒在前、勇挑重擔。
人民網-不斷增強抓黨支部建設的“硬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