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則:兩位選手各持有壹顆球,在開球線後,同時將球擊向頂岸,使其再彈回來,球最接近底巖的選手,有權選擇開球。若有下列情況,則喪失選擇權。
1、球碰到了左或右的岸邊。
2、球超越中心線。
3、球未碰到頂岸。
4、將球打進袋。
5、將球打到袋口邊,而且球的邊緣已超過岸邊。
開球選手在開球線後,自由選擇開球位置,從號彩球開始打起,依序把9號球打進袋 ,算贏壹局,臺面上的目標球永遠是最小號碼的彩球。
擴展資料
遇有下列情況之壹者,屬犯規行為由對手開自由球。
1、主球未碰觸目標球(主球與目標球相貼除外)。
2、主球落袋。
3、主球跳出臺面。
4、任何彩球跳臺面。
5、以球桿、身體、衣服等碰觸臺面上的任何球。
6、當目標球或主球緊靠著岸邊擊球後如果目標球未進袋,主球或彩球也沒有碰到岸邊。
7、出桿時雙腳離地。
8、擊球時臺面上的球未完全靜止。
9、開球時,將主球放在開球線外,經裁判告知後,仍強行出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