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考試參加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考生按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並參加考試,在取得壹門以上(含)課程合格成績後,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
考生在取得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完成主考學校畢業考核或論文答辯等其他教學實踐任務、經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後,可獲得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高等教育考試制度,創立於20世紀80年代初,對自學者進行學歷考試為主。考生選擇報考相應專業後,可以按照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該專業規定全部課程的考試。
申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條件是:中華人民***和國公民,不分性別、年齡、民族、種族、文化程度,都可以報考。考生可以同時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專科和本科,但在領取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先取得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專科以上學歷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