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校必須建立健全以校(園)長為第壹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學校校長是學校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校長必須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學校應設1-2名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員,具體負責食品衛生監督。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
二、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建立健全食品管理的規章制度.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取得餐飲服務監管部門發放的餐飲服務許可證(包括原食品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不得加工、供應食品。加工、供應食品必須遵照食品衛生許可證核定的範圍。要按照要求建立學校食堂的衛生檔案,檔案應包括個人健康證明、食品原料和有關用品索證資料、食品添加劑和調味品采購與使用記錄、餐具消毒自查記錄、食品留樣記錄、食品原材料采購合同等。
三、學校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持證上崗。食品從業人員按有關規定取得健康體檢證明和衛生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操作,健康體檢每年1次,並定期接受職業道德教育和衛生知識、食品安全法規培訓,經考核合格頒證後方可上崗。從業人員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 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
四、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嚴把食品采購進貨關。禁止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應當查驗、索取並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建立采購、進貨臺賬,每日壹記,全部食品壹律入賬,詳細記錄。有條件的學校可建立蔬菜農藥的檢測及其他食品的相關檢測,嚴把食品原料進入關。
五、學校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須建立健全食品驗收貯存制度。食品入庫前必須嚴格驗收,設專人驗收登記、設立臺帳;食品出庫時必須查驗其感官性狀和保質期。日常性查驗應重點檢查食品是否變質(包括黴變、腐敗)、包裝是否損壞及保質期是否到期等情況,發現存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應及時進行處理。食品儲存倉庫要專用,食品貯存必須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不允許與藥品、殺蟲劑、洗滌劑、防腐劑、雜品等物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