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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基本概念

這個詞的基本概念有元素、表示、相等、子集、並集、交集、差集、補集。

1、集合的元素:集合由壹組對象組成,這些對象被稱為集合的元素。例如,集合(1,2,3)包含三個元素:1、2和3。

2、集合的表示:集合通常用大寫字母(如A,B,C等)表示,其元素用小寫字母(如a,b,c等)表示。集合的元素之間用逗號分隔,並用大括號括起來。例如,集合A=(a,b,c)。

3、集合的相等:如果兩個集合包含相同的元素,則這兩個集合相等。例如,集合(1,2,3)和集合(3,2,1)是相等的,因為它們的元素相同。

4、集合的子集:如果集合A的所有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則稱A是B的子集。例如,集合(1,2)是集合(1,2,3)的子集。

5、集合的並集:集合A和集合B的並集是由所有屬於A或屬於B的元素組成的集合,記作A∪B。例如,集合(1,2)和集合(2,3)的並集是(1,2,3)。

6、集合的交集:集合A和集合B的交集是由所有既屬於A又屬於B的元素組成的集合,記作A∩B。例如,集合(1,2,3)和集合(2,3,4)的交集是(2,3)。

7、集合的差集:集合A和集合B的差集是由所有屬於A但不屬於B的元素組成的集合,記作A-B。例如,集合(1,2,3)和集合(2,3,4)的差集是(1)。

8、集合的補集:集合A的補集是由所有不屬於A的元素組成的集合,記作A‘或?A。例如,在全集(1,2,3,4)中,集合(1,2)的補集是(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