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建立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制度的意見(試行)》(蘇教職[2014]36號)文件要求,現將《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印發給妳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省教育廳
3月2日
附件:1.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
附件
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學業水平測試實施方案
壹、實施時間
起實施,初次測試對象為秋季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二、科目設置和測試方式
學業水平測試包括公***基礎、專業基礎、專業技能三部分。測試方法包括筆試、計算機考試、實際操作等。測試時間壹般安排在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上學期。
(壹)公***基礎課程測試。語文、數學、英語、德育課程(職業生涯規劃與就業創業、職業道德與法律、經濟政治與社會、哲學與人生)等科目采取筆試形式,計算機應用基礎科目采取計算機考試形式。
(二)專業基礎課程測試。主要包括各專業群應掌握的專業基礎知識。不同專業學生參加對應的專業基礎課程綜合測試。物理、化學、地理、歷史等基礎課程,根據需要列入專業基礎課程綜合測試範圍。測試采取筆試形式。
(三)專業技能測試。主要包括各專業應掌握的專業基本技能。不同專業學生參加對應的專業技能測試。主要途徑有:與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證書考核鑒定相結合,認定相應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鑒定成績;與技能大賽相結合,按技能大賽的級別及成績評定等級;通過現場實際操作或應用信息化綜合實訓平臺進行技能測試。
三、具體時間安排
學業水平測試每年舉行壹次。報名時間壹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第3周。測試時間壹般安排在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上學期,每年11月份的第2周周六、周日開始進行。
(壹)公***基礎課程測試。語文考試時間為90分鐘,數學、英語、德育測試時間為75分鐘,計算機基礎考試時間為60分鐘。
(二)專業基礎課程測試。各專業基礎課程綜合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
(三)專業技能測試時間依據專業特征予以確定。
測試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
四、成績評定
(壹)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評定。所有測試均采用A、B、C、D等級制評定成績,學生達到C級以上等級為合格。原則上按成績評定等級,85分以上定為A級,70—84.9分定為B級,60—69.9分定為C級,59.9分以下定為D級。
學生及畢業生均可申請多次參加測試,相同科目多次測試以最高等級計算。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5年有效。
(二)其他考試成績的轉換。學生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全國行業協會組織的職業或執業資格鑒定,並取得合格證書,可以根據證書的級別和鑒定成績確定技能測試等級。取得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定為A級;取得中級職業資格證書,鑒定成績“優”定為A級、“良”定為B級、“合格”定為C級;取得執業資格證書定為A級。學生在技能大賽中獲獎,可以根據技能大賽級別和成績確定技能測試等級。在省級以上技能大賽中獲獎或獲市級技能大賽壹等獎、二等獎可定為A級,在市級技能大賽中獲三等獎、優秀獎可定為B級。學生參加計算機、英語、語文等社會考試,成績轉換辦法由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指導委員會審核社會考試大綱後確定。學生同時參加社會考試和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以獲得最高等級統計成績。
(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的確定。學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後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頒發成績證明書。公***基礎課程各科目、專業基礎課程、專業技能均達C級以上,為學業水平測試合格。
五、組織與管理
(壹)成立組織機構。成立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指導委員會,該指導委員會由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招生考試部門、行業企業、教研機構、職業院校的專家、學者和管理人員組成。委員會主任委員由省教育廳廳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省教育廳分管職業教育的廳領導、省教育考試院主要負責人、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人擔任,委員由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處室負責人、省教科院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課程教材研究中心主任、各市教育局分管職業教育的副局長、南京市職業教育教學研究室主任擔任。委員會下設基礎課程及各專業學業水平測試研究組,研究組成員主要由各市教研員及行業企業、職業院校的專家、學者和管理人員人組成。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處。
(二)制定大綱。由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指導委員會依據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制訂公***基礎課程、專業基礎課程、專業技能各測試科目測試大綱。學業水平測試大綱經省教育廳批準後頒布實施。
(三)開發題庫。依據測試大綱,由考試命題部門逐步建立各科目測試題庫。
(四)落實經費。省教育廳負責學業水平測試研究、大綱制定、題庫開發、考務與成績管理系統建設及報名數據管理、命題、制卷、閱卷、計分等經費的列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設立專項經費,用於保障本地學業水平測試報名、考試組織和考點建設工作正常進行。
(五)組織實施。公***基礎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測試方案的制定、制卷和評卷等工作在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指導委員會指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和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考務組織管理與協調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壹負責,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考系統負責具體實施。專業技能由市組織測試,省抽查認可。
(六)過程管理。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招考系統按照標準化考試的要求,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以提高測試的效度和信度。加強學業水平測試命題、審題、統計分析、試卷評價等環節的管理,保證各科試卷都能滿足預定的質量要求。客觀性試題采用機器閱卷,主觀性試題采用網上閱卷,加強質量控制,保證評分具有較好的壹致性。按統壹標準和要求設置考點、考場,測試時間、測試考場的條件、測試指令、考場管理等每壹環節均實行統壹規範的管理。
(七)質量分析。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教育教學研究機構要按年度對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結果進行全面地分析與總結,撰寫年度分析報告。充分發揮學業水平測試對職業學校教學質量的監測和評價功能,及時向職業學校反饋教學問題,推進職業學校教學改革,不斷提升教學質量。
附件:測試時間安排表
11月第二周11月第三周
周六周日周壹、二、三周四、五
上午語文
(9:00-10:30)專業綜合科目
(9:00-11:00)計算機基礎8:00開始,每天6場,每場60分鐘專業技能測試
下午數學
(13:30-14:45)德育
(13:30-14:45)
英語
(15:45-17:00)
附件:測試時間安排表
11 月第二周
11 月第三周
周六
周日
周壹、二、三
周四、五
上午
語文
(9:00-10:30)
專業綜合科目
(9:00-11:00)
計算機基礎8:00開始,每天6場,每場60分鐘
專業技能測試
下午
數學
(13:30-14:45)
德育
(13:30-14:45)
英語
(15:45-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