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工程造價管理現狀
1.1工程造價與市場脫節,帶著明顯的“計劃”痕跡
首先,國家編定的統壹定額過程長,更新慢,變化小。其次,除了國家的有關部門制定了統壹的定額外,各省級的行政單位往往也以此為根據制定本省的定額。而即便如此這些規定的計價資料往往是以大城市的價格水平為依據編制,其他地區的市場價格難以得到反映。事實上市場的供求變化和價格水平是瞬間萬變的,盡管市場具有流動性,各地區的差異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定額的時滯性和盲目統壹性必然導致工程造價難以靈敏的反映市場變化。其科學性和準確性就更無從談起了。
1.2工程造價不能反映競爭機制的要求
市場經濟範圍內,資源實現最優化配置的前提是自由竟爭市場體系。建築領域內的竟爭集中體現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而競爭的核心必然是價格。但事實上現行的工程造價計價方式有礙公平競爭局面的形成。例如:定額中度量的過於精細,試圖“絕對精細”地反映出建設項目所消耗的各種資源,因而形成的價格缺乏彈性。工程量的計算規則中對施工方法和施工措施都嚴格區分,使競爭性費用無法從造價中分離出來。不利於施工水平的提高,不利於競爭體制的形成。又如:目前的定價方式中,某些費用的取費標準按企業所有制性質或行政級別加以區分,人為地添加了企業競爭中的不平等因素。
1.3工程招標投標中限制
采用最低價中標法目前全國各地先後建立的有形建築市場,將政府投資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都納人其中進行集體統壹管理,統壹招標投標的程序和手續,明確招標投標方式,審定各項工程評定主要方法,而各地的評定標方法各有差異。例如:評審法,合理低標法,二次報價法,議標法,直接發包法。但有壹***同點即招標確立標底,報價受國家決定額標準的限制,綜合評價的基礎上確定中標者。而理論上最優,實際中可行的最低價中標法在我國尚處於嘗試階段,未能全面推廣應用。因而在招標投標中,投資成本偏高,滋生腐敗和暗箱操作,操作過程人為復雜化,招標各環節的交易成本無法降低,同時還使施工企業安於現狀,不圖進取。
1.4隊伍素質參差不齊,總體素質急待提高
在國際上,建築工程造價預算被認為既是壹門科學也是壹門藝術。我國從事工程造價的工作人員有八十萬之多,大部分人的主要工作是套定額。甚至在今天的高等教育中,工程造價專業的學生最主要的學習內容仍是如何使用定額,如何套單價等等。因此大部分人員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價格理論與實務知之甚少。在建築企業甚至流行這樣的話語“賺錢不賺錢,全靠預算員”,由此可見建築市場中暗箱操作,不正當競爭,層層轉包丁程,偷工減料的混亂局面也就在所難免。
2 我國建築工程造價管理的歷史沿革
20世紀50-70年代,我國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是政府的計劃模式。建設產品價格通過計劃分配建設工程任務而形成的計劃價格,概預算定額基價是量價合壹的價格。
1984年,建設工程招標制開始施行,建築工程造價管理體制開始突破傳統模式,但形式雖變,內容實質照舊。概預算定額的法定地位沒有改變。
90年代初,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政府宏觀指導,企業自主報價,競爭形成價格,加強動態管理。”和“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改革思路,但改革進程十分緩慢,改革也遲遲不見成效。
90年代中後期以來,《建築法》,《價格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的相續出臺,定額體系開始出現壹系列變化。部分材料價格漸漸放開,工程結算時的材料價格調整已經允許,但仍不能滿足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
2001年初,國家宣布年內國有建築施工企業將逐漸改制,面向市場,全國大多數省市的定額管理模式將出現歷史性的改變,量價分離,單項報價提上日程,使材料價格有望走向市場化,定額的法定性地位也將降低,變為指導性。
3 工程造價管理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改革涉及建築市場上各方面的經濟利益關系,也將對整個國民經濟的改革與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工程造價管理改革必須在有相應配套改革措施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進行。
3.1 轉變造價管理部門職能,改變管理方式
首先,工程造價管理主體應加以明確,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管理範圍和管理職能,應該是全面的、專業的、深入到建築市場造價範圍內各個經濟活動過程中去,它與主管合同立約前負責招投標的管理部門是相輔相成的,臺前臺後協同管理的。招投標管理部門主要管市場、業主、設計、施工隊伍的準入市場的行為,而造價管理部門則管合同的計價方法、造價條款、市場價格信息、造價中介咨詢機構和隊伍等等。就目前狀況看,由於我國市場經濟還處在初級階段,市場運作機制發育還很不完善,放開價格,由市場定價還須相當壹段時間。但我們必須從改革、發展的角度看定額,它要變、要改、要符合建築市場的發展。
當前定額管理的重點應放在動態管理上。繼續完善價差調整管理辦法,定期發布材料價格信息和材差調整系數,還可定期發布實際工價水平,供承發包雙方協調人工費補貼之用。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技術裝備能力和管理水平編制企業定額價差調整管理辦法,定期發布材料價格信息和材差調整系數,還可定期發布實際工價水平,供承發包雙方協調人工費補貼之用。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技術裝備能力和管理水平編制企業定額,參與市場競爭。今後造價管理部門更多要做的工作是對政府發布的價格政策的解釋,協助政府制定統壹的工程量計算規則,統壹分部分項名稱,統壹計量單位,使承發包雙方在工程量計算方法上有統壹的術語和內涵的理解等等。
3.2建立市場行為監督保障系統
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經濟,而是法制經濟。政府職能部門要運用法律、法規,規範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的市場行為,依法制止壟斷和種種不正當競爭,保障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健康運行,發揮調節作用,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供必要的條件保障。
3.3加強對造價咨詢機構和專業人員的管理
咨詢中介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近幾年我國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得到了迅速發展,在建築市場中起到了重要的中介服務作用。但作為壹種新興行業,確實存在不少問題:壹是咨詢人員素質差;二是業務行為不規範;三是不公平競爭比較突出;四是咨詢市場供需矛盾突出,競爭激烈。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從三個方面加強管理:壹是理順體制,加強領導。向有關部門講明造價咨詢工作與工程造價管理密切相關,是建設部門的壹項重要職責,宣傳造價咨詢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強調建設部門對造價咨詢業的統壹歸口管理。二是健全法規,加強治理整頓。應按照我國的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嚴格執法,使不守法者沒有市場,這樣才能創造壹個公開、公正、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三是積極培養咨詢從業人員隊伍,提高業務水平。結合我國資格證書制度,大力推行執業資格認證,加強從業人員業務考核,恪守職業道德標準,力爭使從業人員的素質有較大提高,逐步從單壹的預結算編審走向工程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總之,工程造價管理改革勢在必行,市場經濟要求我們必須拋棄原有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觀念和做法,不要抱殘守缺,壹定要從如何有利於市場經濟的發展來考慮問題、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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